合理涨价不干预
2008年01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合理涨价不干预
周一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价格行政处罚法规制度的综述,和新发布的干预价格措施办法结合在一起构成稳定物价的行政调控手段。
申银万国:
随着周期性供给逐步增加,初级农产品价格涨幅日趋稳定,然而CPI总体涨幅还将取决于各类粮食制品、肉食制品价格涨幅,这类商品价格的涨幅则还要取决于通胀预期决定的人力加工成本涨幅。事实上,无论是从生产企业本身工资上涨来看,还是从政府的各类补贴来看,各类加工企业的人力成本已经在上涨。原材料成本推动人力成本上升,螺旋式成本推动的通胀或已经在农副产品领域发生。
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目的在于抑制价格不合理上涨,不是冻结价格,不改变企业自主定价的性质,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成本推动的合理价格涨幅是允许的。这一方面意味着受到干预的部分企业的利润依然有保证,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单靠行政干预手段难以有效全面抑制螺旋式成本推动的通胀。从后者来看,值得注意的是,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并不意味着管理流动性和适度提高基准利率等市场化政策工具的实施会放松。我们预期,一季度每月存款准备金率上调一次,2月份将提高存贷款利率27个基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