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重要历程
2008年01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实习生 罗燕萍整理)
■创业板重要历程
2008年1月17日,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争取今年上半年推出创业板。
2007年8月22日,《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草案)获国务院批准。
2004年2月1日,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颁布。《意见》提出,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2003年10月14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规范和发展主板市场,推进风险投资和创业板市场建设。”
2001年11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表示,吸取香港地区与世界其他市场的经验,把主板市场整顿好后,才推出创业板市场。
2000年9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创业板市场发展战略委员会、国际专家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和发行上市部等八个职能部门,标志着创业板市场的组织体系基本建立。
2000年5月,国务院原则同意证监会关于设立二板的意见,将二板市场定名为创业板市场。
1999年1月,深交所向证监会呈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行成长板市场的方案研究的立项报告》。
1998年3月,民建中央向九届政协会议提出《关于借鉴国外经验,尽快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被列为“一号提案”。
(实习生 罗燕萍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