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当更合理地区分国家外汇资产与国家外汇储备,并作出不同的融资安排。2007年政府将200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转为国家外汇资产,引起了国内和国际金融市场的极大关注。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显然不只是将国家外汇储备的一部分转化成为积极的资产管理管理策略,冒更高的风险和追求长期更高的收益。被称为主权财富基金的这部分国家外汇资产实际上承担着更多的战略重任,因此,我们认为,2000亿美元的资产不应当成为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规模的上限,还应当根据国家发展需要适时地扩大,其获得外汇资产的资金来源大致可以继续由财政发行特别国债的方式来获得,或者由它自己发行债券的方式来获得。但是,要以后一种方式来筹措人民币资产,它可能需要付出更高的融资成本,从降低负债成本的角度来看,前者是一种更为经济的办法。长期特别国债的发行、并经由中国人民银行的积极参与,增加了中国的长期资产供给,回笼了基础货币,也解决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操作中政府债券余额不足的困境。
其次,建立外汇平准基金,减轻储备增长对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扩张的压力。外汇平准基金制度最早始于1932年的英国,其基本内容是由政府拨给一定的本币和外币资金设立外汇平准基金账户,外汇储备纳入此账户管理,进行外汇市场干预的资金也全部来平准基金账户。外汇平准基金账户由财政部控制,中央银行只作为该账户的代理人对账户进行管理。在我国,由央行或是财政部来主导外汇平准基金账户并不重要,关键在于把战略决策者和策略执行者相分离,通过外汇平准基金进行外汇干预,并不影响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状况,可以有效切断外汇储备增加和央行基础货币投放的直接联系,保证央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连续性。可以考虑借鉴日本的经验,发行类似FBs的特别国债或特别票据用于平准基金购入外汇,并在法律上将之定义为调节资金余缺的现金管理券,不记入政府债务。平准基金账户在发行平准基金债券筹措人民币资金时,应当考虑对货币市场利率及其对货币政策效果的影响,即它的所有资产负债活动,都不应当妨碍中央银行追求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实现。这似乎是主要发达国家在外汇储备管理和外汇市场干预中必须遵守的一个基本原则。
第三,适当调整外资政策,更有效地利用国内剩余资本。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一直采取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外资,这在支撑我国GDP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给我国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负面影响,而且这种负面影响的波及面及影响程度也越来越大。因此,在外汇储备大幅度增长的同时,要控制外资外债的盲目增长,避免一方面用种种优惠条件和较高成本从国际市场上引入外资,另一方面又将大量外汇储备闲置,造成金融资源配置的失衡,增大国内的金融风险。因而严格的资本管制一方面要限制短期外资进入,并对FDI的产业流向进行引导和监控,加快经济结构转变。
第四,在现行的外汇管理体制和汇率机制下,国际收支失衡对货币政策的影响越来越突出。为了减轻国际收支对货币政策的压力,除了通过发行特别国债将一部分存量外汇储备转化为国家外汇资产外,还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外汇资金流入的压力。为此,一方面,财政政策要继续调整出口退税税率和进口关税,引导国内企业将更多的资源配置到满足国内需要的产业和行业中去;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阻止非稳定的国际资本流入方面的作用,例如,开征托宾税和短期国外资本流入的资本利得税。这样既可以促进结构调整,也可以减轻外部冲击对国内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运行的影响。
第五,可以考虑对境内企业和居民适时发行以外币计值的国债,以减轻央行在外汇市场上吸纳外汇的压力。具体操作可由财政部发行以外币为面值的国债,允许企业用经常项目下收汇的一部分购买外币债券。企业用汇时,可以将外币国债在二级市场上转让获取外汇;企业需要人民币时,可将转让外币国债后取得的外汇在银行兑换成人民币,也可将外币国债贴现或抵押以取得人民币贷款。这样就减轻了外汇资金的流入对国内货币供应扩张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