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财经要闻
  • 4:观点评论
  • 5:时事国内
  • 6:路演回放
  • 7:时事海外
  • 8:时事天下
  • 9:特别报道
  • 10:特别报道
  • 11:特别报道
  • 12:特别报道
  • 13:路演回放
  • 14:环球财讯
  • 15:专版
  • 16:专版
  • A1:市场
  • A2:股市
  • A3:基金
  • A4:金融
  • A5:金融机构
  • A6:货币债券
  • A7:期货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T1:艺术财经
  • T2:艺术财经·市场
  • T3:艺术财经·盘点
  • T5:艺术财经·专题
  • T6:艺术财经·收藏
  • T7:艺术财经·资讯
  • T8:艺术财经·人物
  • B1:公司封面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汽车周刊
  • B8:汽车周刊
  • C1:理财封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港股直击·股金在线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专栏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4:信息披露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2008 年 1 月 25 日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D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D6版:信息披露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或 8621-38967898,zengp@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2008年01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0802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

      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0.8%-1.5%。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及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在上述询价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2、机构投资者参加网下申购需填写并提交网下申购订单。填写网下申购订单时应特别注意:订单中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3、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必须缴纳对应于其最大申购金额的20%作为申购定金。

    4、投资者参加网上发行(包括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及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参加网上发售)需按要求进行申购委托。投资者进行申购委托时,仅需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即票面金额100元/张)注明申购数量,而不必注明票面利率。本次发行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合并考虑网下簿记建档及网上申购情况最终确定。参加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接受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

    重要提示

    1、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32号文核准。

    2、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400,000万元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向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优先配售部分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每个申购单位所需资金100元;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部分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每个申购单位所需资金1,000元。每张中兴通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最终认购人可以同时获得发行人派发的1.63份认股权证。不足1份权证的部分按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份权证的认购数量,按所有投资者获配的权证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投资者,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3、本次发行向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优先配售(有限售条件A股股东无优先配售权)。每位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数量上限为其在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中兴通讯”股份数乘以3.7元,再按100元一张转换成张数,不足一张部分按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债券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优先配售部分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每个申购单位所需资金100元。发行人现有无限售条件A股总数为535,404,017股,最多可优先配售可分离债的金额为198,099.48万元(即19,809,948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总额的49.52%。(由于不足1张债券的部分按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该数量可能有差异)。

    公司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优先认购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专用认购代码“080063”、配售简称“中兴配债”。

    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持有的“中兴通讯”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优先认购的张数,且必须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债认购。

    公司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的剩余部分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申购。

    机构投资者可以同时选择网上、网下两种申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

    4、优先配售后剩余部分分离交易可转债采取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次发行总量的比例为50%:5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优先认购后的余额和网上网下实际申购情况,按照网上中签率和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的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5、本次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10,000张),超过100万元(10,000张)的必须是100万元(10,000张)的整数倍。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必须缴纳对应于其最大申购金额的20%作为申购定金。

    6、优先配售后剩余部分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网上申购代码为“070063”,申购简称为“中兴发债”。

    7、本次发行的中兴通讯分离交易可转债(含债券及权证)不设持有期限制。

    8、发行人将在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及权证分别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9、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说明书摘要已经刊登在2008年1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中兴通讯分离交易可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本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中兴通讯/公司/本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27条所规定的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中兴转债、中兴通讯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人发行的400,000万元分离交易可转债
    本次发行本次中兴通讯公开发行400,000万元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订单中兴通讯分离交易可转债网下申购表
    有效申购符合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足额缴付申购定金或申购款、申购利率符合规定、申购数量符合限制等
    T日/网上申购日/网下申购日2008年1月30日,为本次发行中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申购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日期,以及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申购订单申购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日期
    承销团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根据承销团组织的、由承销团协议各方组成的承销团
    人民币元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发行种类: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发行总额:人民币400,000万元。

    3、票面金额:100元/张。

    4、发行数量:4,000万张。

    5、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5年。

    7、票面利率: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0.8%-1.5%。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及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在上述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8、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按票面金额计息,计息起始日为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日(即2008年1月30日,T日)。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首次付息日期为发行日的次年当日(即2009年1月30日),以后每年的该日(即1月30日)为当年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应付利息不另计息)。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发行人将于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完成付息工作。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中兴通讯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当年的中兴通讯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利息。

    9、到期日及兑付日期: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到期日为2013年1月30日,兑付日期为到期日2013年1月30日之后的5个工作日。

    10、债券回售条款: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若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照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债券。

    11、认股权证情况

    (1)权证发行数量:每张中兴通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最终认购人可以同时获得发行人派发的1.63份认股权证。不足1份权证的部分按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份权证的认购数量,按所有投资者获配的权证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投资者,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2)权证的存续期:自认股权证上市之日起24个月。

    (3)行权期间:权证存续期最后10个交易日。

    (4)行权比例:本次发行所附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为2:1,即每2份认股权证代表1股发行人发行的A股股票的认购权利。

    (5)行权价格:本次发行所附每张认股权证的初始行权价格为78.13元/股(为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均价、前1个交易日A股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H股均价、前1个交易日H股均价的孰高值,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境内审计机构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确定的每股净资产值)。

    (6)认股权证行权价格的调整:在权证存续期内,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比例将根据公司股票的除权、除息,按照深交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相应的调整:

    (A)当公司A股除权时,认购权证的行权价格、行权比例将按以下公式调整:

    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公司A股股票除权日参考价/除权前一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

    新行权比例=原行权比例×(除权前一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公司A股股票除权日参考价)。

    (B)当公司A股股票除息时,认购权证的行权比例保持不变,行权价格按下列公式调整:

    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公司A股股票除息日参考价/除息前一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

    12、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资信评级情况: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资信评级为AAA。

    14、本次发行对象:

    (1)向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

    (2)网下发行:符合法律法规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网上发行:在深交所开立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5、申购时间: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优先配售日、网上网下申购日为2008年1月30日(T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1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向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分离交易可转债余额采取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数量上限为其在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中兴通讯”股份数乘以3.7元,再按100元一张转换成张数,不足一张部分按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债券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优先配售部分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每个申购单位所需资金100元。发行人现有无限售条件A股总数为535,404,017股,最多可优先配售可分离债的金额为198,099.48万元(即19,809,948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总额的49.52%。(由于不足1张债券的部分按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该数量可能有差异)。

    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通过参与网上发行行使优先认购权,认购代码为“080063”,配售名称为“中兴配债”。

    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剩余部分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申购。

    17、网上、网下比例初步划分:本次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则除去公司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优先认购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优先认购后的余额和网上网下实际申购情况,按照网上中签率与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的原则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

    18、承销方式:由承销团余额包销。

    19、发行时间及停牌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停牌安排
    T-3

    2008年1月25日

    募集说明书全文上网

    向机构投资者路演推介

    上午9:30至10:30停牌
    T-2

    2008年1月28日

    向机构投资者路演推介正常交易
    T-1

    2008年1月29日

    网上路演

    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T

    2008年1月30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优先配售日

    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

    停牌
    T+1

    2008年1月31日

    网下申购定金验资正常交易
    T+2

    2008年2月1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确定票面利率,确定网上、网下发行数量,计算配售比率和中签率,确定网下配售清单

    正常交易
    T+3

    2008年2月4日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补缴网下配售余款或退还未获配售的网下申购定金

    正常交易
    T+4

    2008年2月5日

    刊登网上申购摇号抽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款解冻

    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20、本次发行的中兴通讯分离交易可转债(含债券及权证)不设持有期限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有参与申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1、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2、上市时间:发行人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尽快向深交所申请上市(含债券及权证),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优先配售

    (一)配售对象

    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

    (二)配售数量

    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数量上限为其在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中兴通讯”股份数乘以3.7元,再按100元一张转换成张数,不足一张部分按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债券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发行人现有无限售条件A股总数为535,404,017股,最多可优先配售可分离债的金额为198,099.48万元(即19,809,948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总额的49.52%。(由于不足1张债券的部分按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该数量可能有差异)。

    (三)重要日期

    1、股权登记日(T-1日):2008年1月29日。

    2、申购缴款日(T日):2008年1月30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四)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优先认购办法

    1、认购代码为“080063”,认购名称为“中兴配债”。

    2、认购1张中兴配债的金额为100元,参与优先认购的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张。

    3、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持有的“中兴通讯”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优先可认购张数,且必须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4、认购程序

    1)投资者可于股权登记日清算后核对其证券账户所持有的中兴通讯数量,确认其可优先认购总量。

    2)投资者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方可接受委托。

    4)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五)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参与网上、网下申购办法

    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认购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剩余部分“中兴通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申购,具体申购办法请参见本发行公告的“三、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或“四、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配售”。

    三、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一)发行对象

    在深交所开立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除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作为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参加优先配售后剩余部分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网上申购。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中兴转债总额为400,000万元,本次发行向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分离交易可转债余额采取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优先认购后的余额和网上、网下实际申购情况,按照网上中签率和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的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三)申购时间

    2008年1月30日(T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四)发行方式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于网上申购日(2008年1月30日,T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营业网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要求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根据深交所交易系统提供的有效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确定申购者及其可认购的中兴通讯分离交易可转债张数,确定的方法为:

    1、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购量认购中兴通讯分离交易可转债。认购不足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2、当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购量认购中兴通讯分离交易可转债。

    3、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自动按10张(1,000元)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10张中兴通讯分离交易可转债。

    (五)申购办法

    1、申购代码为“070063”,申购简称为“中兴发债”。

    2、申购价格为100元/张。

    3、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张(1,000元),超过10张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4,000万张(400,0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和持分离交易可转债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账户多次申购除首次申购外,其余申购无效。

    5、参与申购的每个证券账户应按申购数量缴纳足额申购款。

    (六)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2008年1月30日之前开立深交所证券账户。

    2、存入足额申购款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申购者,需在网上申购日2008年1月30日之前(含当日)存入全额申购款。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申购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2008年1月30日之前(含当日)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并根据申购价格和申购量存入足额申购款。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上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

    1)当面委托: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代理买入证券委托单”,委托单上的各项内容,尤其是证券账户、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必须填写清楚,不得涂改,并确认其资金账户存款数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证券所需的款项。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填好的“代理买入证券委托单”、本人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到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在其交易柜台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收到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后,复核各项内容无误,并查有足够的资金后,即可接受委托买入。

    2)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投资者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同一证券账户不得在几个证券交易网点多次申购。

    (七)发售

    1、确定有效申购

    2008年1月31日(T+1日),各证券经营机构将申购款划至其在登记公司开立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内。确因银行结算制度而造成申购款不能及时入账,须在T+1日提供有效银行划款凭证,并确保T+2日上午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前申购款入账。

    2008年2月1日(T+2日),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登记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款的到账情况进行核查,并由该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交所和登记公司以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包括按规定提供已划款凭证部分)确认有效申购,按每1,000元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公布发行情况

    2008年2月4日(T+3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最终数量、公司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优先认购的数量、网上中签率及网下发行结果等情况。

    3、摇号与抽签

    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发行结果。2008年2月4日(T+3 日),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根据中签率,共同组织摇号抽签。

    4、确认认购数量

    摇号中签结果于2008年2月5日(T+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布。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本次中兴通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认购数量,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0张(1,000元)。

    (八)清算与交割

    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部分按下述程序办理清算与交割手续:

    1、申购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08年1月31日(T+1 日)至第四个工作日2008年2月5日(T+4日),登记公司对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的实际到账资金进行冻结。所冻结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2、申购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2008年2月4日(T+3日)发售证券,登记公司根据深交所电脑主机传送的网上发行配售结果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并由深交所将发售结果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3、申购结束后的第四个工作日2008年2月5日(T+4日),登记公司对未获配售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获配售部分的申购款;同时将已获配售的申购款划入保荐人(主承销商)在登记公司开立的清算备付金账户。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收到登记公司划转的申购款后,将与网下申购款合并,并按照保荐协议的规定将扣除承销费用的申购款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债权登记由登记公司完成。

    四、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配售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是指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注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资格、依法有权购买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中兴转债总额为400,000万元,具体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的数量请参见“三、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中“(二)发行数量”的相关内容。

    机构投资者可以同时选择网上、网下两种申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的具体申购办法请参见本发行公告的“三、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三)申购时间

    2008年1月30日(T日)的9: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四)发行及配售方式

    机构投资者在2008年1月30日(T日)根据本公告公布的利率簿记区间及申购数量进行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所收到的申购订单、投资者资料及申购定金的情况,进行簿记建档,统计合规订单的数量。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合并考虑网下簿记建档及网上申购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同时分别确定网上和网下的最终发行数量。

    票面利率与网下发行数量确定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如下原则对所有有效订单进行配售(有效订单指在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仍有申购金额的合规订单)。

    1、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最终确定的网下发行数量,所有申购均按其有效申购量获得足额发售;

    2、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网下发行数量(即出现了超额申购的情况)时,保荐人(主承销商)计算网下配售比例(配售比例=最终确定的网下发行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总量),每一有效申购订单将根据该有效订单的有效申购金额与网下配售比例之积获得配售。实际配售量按10张(1,000元)取整。

    (五)申购办法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万元(含100万元),超过100万元(10,000张)的必须是100万元(10,000张)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的申购数量上限为4,000万张(400,000万元)。参与本次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公司等其他机构投资者申购并持有中兴通讯分离交易可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拟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按本方案的具体要求,正确填写《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表》(简称“申购订单”,具体格式请见附件),并准备相关资料。

    3、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及时足额缴纳定金,定金数量为其最大申购金额的20%。

    (六)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申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深交所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下申购日2008年1月30日之前开立深交所证券账户。

    2、填制申购订单

    拟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从发行公告中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申购订单,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申购订单时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申购利率;

    2)每一份申购订单最多可填写5个申购利率;

    3)填写申购利率时精确到0.01%;

    4)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0张)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3、申购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网下申购订单进行申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号码为:021-68876330。

    每一投资者在网下申购期间内只能提出一份网下申购订单。如投资者提出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申购订单,则以最先到达保荐人(主承销商)设置的簿记建档系统的申购订单为合规申购订单,其余的申购订单均被视为不合规申购订单。

    投资者须于2008年1月30日(T日)15:00前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1)《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表》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3)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深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缴纳申购定金的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申购机构名称)

    投资者填写的申购订单连同划款凭证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撤回。

    4、缴纳定金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必须缴纳对应于其最大申购金额的20%作为申购定金。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网下申购日2008年1月30日(T日)15:00时前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划出申购定金,并于当日15:00时前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复印件。投资者须确保申购定金于2008年1月30日(T日)17:00时前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定金或缴纳的定金不足均为无效申购。

    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账户为:

    收款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044036-8001-07461128026001

    汇入行全称: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同城票据交换号:044036

    人行支付系统号:104290003033

    中行系统联行行号:40303

    收款银行联系人:张伟峰,陈全,李蕙

    收款银行联系电话:021-63298126,63296917,63298587

    5、申购款的补缴或多余定金的退还

    1)2008年2月4日(T+3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内容包括网下申购情况、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其获配售数量、应退还的多余申购定金、获配售投资者缴款(若定金不足以缴付申购款)的时间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送达获配售及缴款的通知,获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要求及时补缴申购款。

    2)投资者缴纳的申购定金将被直接抵作申购款。若定金不足以缴付申购款,则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须在2008年2月4日(T+3日)17:00 以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将其应补缴的申购款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同上述缴付申购定金账户),在划款时应注明机构投资者名称和“中兴转债款”字样,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08年2月4日(T+3日)17:00之前补足申购款,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定金将不予退还,归保荐人(主承销商)所有,其所放弃部分的债券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3)网下申购定金在申购冻结期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4)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将于2008年1月31日(T+1日)对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定金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5)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七)清算交割

    1、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申购结果,按照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债券登记;

    2、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网下认购款与网上申购资金汇总,按照承销协议扣除承销费用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网上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详细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有关情况,2008年1月29日(T-1日)下午16:00~18:00时本公司拟就本次发行在全景网(http://www.p5w.net)上进行网上路演。

    六、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为贵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

    电 话:0755-26770282

    传 真:0755-26770286

    联系人:冯健雄、李柳红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银城中路168号29层

    电 话:021-38676888

    传 真:021-68876330

    联系人:吴国梅、顾缨、丁颖华

    发 行 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月25日

    附件: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表

        

        

        

        

        

        

        

        

        

        

        

        

        

        

        

        

        

        

        

        

        

        

        

        

        

        

        

        

        

        

        

        

        

        

        

        

        

        

        

        

        

        

        

        

        

        

        

    重要声明:本表一经申请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构成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的不可撤销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基本信息
    机构投资者全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A股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A股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托管席位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申购信息
     票面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2、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3、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超过100万元则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大写:             小写:
     大写:             小写:
     大写:             小写:
     大写:             小写:
     大写:             小写:
    退款银行信息
    汇入行全称 
    收款人全称 
    收款人账号 
    汇入行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单位盖章)

    2008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用传真)

    1、该表可从www.gtja.com下载,为便于清晰起见,建议投资者另行打印此表。

    2、营业执照注册号码:为投资者在开立股东代码时提供的身份证明资料编码,其中一般法人是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是“基金简称”+“证基”+“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是“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是“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3、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申购表,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和持有分离交易可转债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退款银行账号必须与原汇款银行账号一致,退款银行的收款人全称必须与机构投资者单位全称相同。

    5、申购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本次网下发行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0.80%--1.50%。假设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0.80%100
    1.00%200
    1.20%500
    1.40%600
    1.50%9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等于1.50%时,有效金额为9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1.50%,但高于或等于1.4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6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1.40%,但高于或等于1.2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5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1.20%,但高于或等于1.0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2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1.00%,但高于或等于0.8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00万元。

    6、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尽早安排汇款,以保证申购款在2008年1月30日17:00时之前(之后到达为无效申购)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银行账户;资金不实的申购为无效申购。

    7、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在办理付款时,请务必在汇款用途中注明机构投资者名称和“中兴转债款”。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汇款用途中的机构投资者名称是保荐人(主承销商)认定申购款归属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完整、正确地填写。

    8、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公章后于2008年1月30日15:00时前连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缴纳申购定金的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申购机构名称)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为保证上述文件的完整性,请在每一页传真上写明“全称”、“页码、总页数”和“经办人、电话”。传真后,请于10分钟内打电话进行确认。申购传真:021-68876330;确认电话:021-38676888。

    9、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申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申购传真:021-68876330。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