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1月11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08年1月23日在公司南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 实到5人,董事郑晓广先生委托董事闫国元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宁金成先生、李春彦先生、叶永茂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4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2008年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借资金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氯碱发展公司”)的发展,本公司决定在2008年对氯碱发展公司出借不超过2.6亿元人民币的资金,用于氯碱发展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一年,本公司将根据氯碱发展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分批分期给付借款,并按照实际每笔到帐的金额和到帐时间计算利息,借款利率按银行贷款利率执行,结算办法按银行规定执行,具体还款期限为逐笔借款到帐之日起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实业 公告编号:2008-002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2.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因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建项目部分投产开始产生效益和取得参股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公司投资收益,预计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净利润与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相比将增加300%以上。
3.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净利润:2164.88万元
2.每股收益:0.049元
三、未在前一定期报告中进行业绩预告的原因(如适用)
由于氯碱行业、尼龙行业市场不断变化,公司在披露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时难以估计第四季度的业绩情况, 故未在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进行业绩预告。
四、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含其修正)存在的差异及造成差异的原因(如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不适用。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