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08年1月22日、2008年1月23日和2008年1月24日,本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咨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管理层,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正常开展,除本公司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确认没有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界定的向本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收购、出售、置换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事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承诺至少三个月内不筹划上述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信息外,目前本公司没有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界定的重大资产收购、出售、置换资产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事项,同时公司承诺至少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董事会也不知悉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本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和及时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