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二级应急响应命令启动
2008年01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据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 1月中旬以来,我国中东部地区持续的大范围灾害性雨雪天气给人民生活生产带来了严重影响,未来一周上述地区仍将有雨雪天气,局部地区可能有暴雪、冰冻天气,中国气象局继25日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三级应急响应命令之后,27日又将应急响应命令提高到二级。
根据命令,中国气象局,国家气象中心、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国家气候中心等国家级相关气象部门,贵州、湖南、湖北、河南、安徽、浙江、上海、陕西、云南、广西、江西、江苏等省(区、市)气象局立即进入二级气象应急响应状态。
命令要求,上述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做好实时监测、滚动预报、准确预警、业务监控、跟踪服务和影响评估工作,并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应对防范知识科普宣传。
根据命令,中央气象台每天增加一次全国天气会商,并视情况随时组织有关省(区、市)气象台进行天气会商;有关省(区、市)气象台也将视情况,随时组织区域天气会商;各级预报领班24小时在岗负责把关,及时提供最新预报预警信息、灾情信息。
命令还要求各单位在应急响应期间每天8时30分前将天气实况及影响报送中国气象局值班室和决策气象服务中心,17时前向中国气象局报告工作情况(天气及灾情实况、预警预报信息、服务情况、应急响应组织工作情况),随时上报出现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及时通报重大气象灾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