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地产大股东收购股权遭遇限售尴尬
2008年01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应尤佳
⊙本报记者 应尤佳
中航地产今日发布了一则“迟到”的公告,公告披露公司大股东的股权转让事宜,可能将因限售期的限制而得不到证监会的批准。
中航地产的大股东、港交所上市公司深圳中航集团曾于1月24日发布公告,披露1月21日该公司与母公司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中航地产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以定向增发的方式,收购它们分别持有的中航地产约20.62%及7.17%股权,总价为12.4亿元。由此,深圳中航集团将成为中航地产的绝对控股股东。
今日,中航地产就此发布了公告。值得关注的是,这则公告显示,深圳中航及中航城本次拟向深圳中航集团转让的股份中,包含了这两家公司分别认购的中航地产200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中的526.1063万股和1594.2619万股。
据悉,中航地产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深圳中航和中航城曾承诺,认购的中航地产200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完毕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而该次认购至今未满三十六个月。
公司表示,虽然此次股份转让是在上市公司同一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之间进行的转让,在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但是,这些股份的转让依然与相关规定有所背离,因此公司认为,该等股份的转让能否成功,尚存不确定性。
公司还表示,深圳中航集团就收购标的股份提出全面收购要约的义务,还需中国证监会批准豁免并同意交易,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