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再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8年1月28日接到第一大股东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花集团”)有关办理股权再质押事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琼花集团持有本公司法人股5691.26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33%。琼花集团于近日与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签订了《委托贷款合同》,申请期限为两年的委托贷款人民币2.2亿元,并与国信集团和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投”)签订了《债权信托合同》和《质押合同》,合同要求琼花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再质押给江苏国投。
鉴于琼花集团已于2006年8月与江苏国投签订了《江苏琼花股权收益(权)财产信托合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4065.188万股股权未来十八年的股权收益(权)信托给江苏国投(2007年6月27日,公司实施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该部分股份已变更为5691.2632万股),设立财产信托,募集人民币1.6亿元。2006年8月18日琼花集团按有关规定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详见2006年8月22日公司刊登于www.cninfo.com.cn的《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琼花集团已于2008年1月25日按有关规定到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权再质押登记手续,累计质押金额为人民币3.8亿元,作为按时足额偿还《江苏琼花股权收益(权)财产信托合同》和《委托贷款合同》项下所有本金、收益、利息、罚息(若产生)及其他费用的保证。
特此公告。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