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办理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各网点。具体办理规则遵守中国银行的相关规定。
三、适用基金
银河银泰基金、银信添利基金
四、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五、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银河银泰基金、银信添利基金基金定投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基金账户(注:已开立基金账户者除外),具体开户和签约程序请遵循中国银行有关规定。
2、已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申请账号登记业务(已在中国银行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国银行有关规定。
六、申购费率的说明
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七、扣款方式
1、投资者应遵循中国银行的有关基金定投业务规定,并与中国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办理,但该等顺延将不能跨月进行。
2、投资者需指定唯一银行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且该账户须为其从事本基金交易时的指定银行账户。
3、如基金暂停申购,中国银行也将暂停该基金的定投业务。
八、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到中国银行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
九、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为使您及时掌握定投申请的确认结果,请投资者在T+2工作日起到本公司或中国银行各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投资者办理本业务后,可以在本基金交易时间内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本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赎回时遵循“先进先出”规则。
十、基金定投的终止
1、投资人终止基金定投,须至中国银行各网点进行撤约,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国银行的有关规定。
2、基金定投终止的生效日遵循中国银行的具体规定。
十一、咨询方法
1、中国银行网址:www.boc.cn
2、中国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6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 www.galaxyasset.com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0860
十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