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1月28日在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洋大厦15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1月18日以送达或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由霍峰董事长主持,应到9人,实到7人,董事孙文强委托董事张志泉行使表决权,董事孙承英委托董事贾维忠行使表决权。本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行签订的〈债务承担协议〉的议案》:
本公司原控股股东第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投集团)关联方海南望海商城有限公司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海南分行)贷款本金4000万元、应付利息,以及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执行费用等一切相关债务,均转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百货)承担,并由本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原抵押物(第一百货拥有的望海商城第一层房产)仍为转让后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海南望海商城有限公司上述逾期贷款原由第一百货以其拥有的望海商城第一、五层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已在2004年度就该项担保全额计提或有负债。对于前述所欠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债务,一投集团及其关联方已于2007年9月24日以资产抵偿完毕,详见2007年9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公告。
上述议案须提交本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0票。廖心明董事对该项议案投反对票,理由是因债务重组和抵押物过户手续不完善。
本议案涉及事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临2008-007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行签订的〈债务重组协议〉的议案》:
本公司、第一百货分别向交行海南分行申请重组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3350万元,期限三年,全部用于归还本公司、第一百货在交行海南分行同等额度的逾期贷款(含第一项议案中第一百货承担的贷款, 因本公司已于2007年12月25日代还本金1500万元,尚欠2500万元)。
对上述每笔重组贷款,本公司及第一百货均按月付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3年期基准利率执行,如遇调整,按签订的业务合同文本执行。
上述重组贷款仍以重组前的抵押物设定抵押,第一百货的重组贷款均由本公司负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议案须提交本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0票。廖心明董事对该项议案投反对票,理由是因债务重组和抵押物过户手续不完善。
本议案涉及事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临2008-007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与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签订的〈债务清偿协议〉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建设)以其拥有的位于天津市京津公路320号大通绿岛家园的格林美墅联排别墅57栋5号、57栋6号、58栋5号等房产,每栋面积279.55平方米,以评估值作价代本公司等值抵偿所欠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国投)担保债务本金折人民币9,376,158.60元(具体抵债房产及面积待评估后确定)。评估机构由海南国投指定,评估费用由本公司承担。海南国投同意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免除本公司所欠的上述担保债务所有利息、罚息、滞纳金等费用。因大通建设代本公司偿还债务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由本公司与大通建设另行协商处理。
由于该议案涉及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大通建设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霍峰先生、贾维忠先生、孙文强先生、张志泉先生、孙承英先生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所以本议案由4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逐项进行审议表决,表决情况: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须提交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议案涉及事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临2008-007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工作制度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议的工作规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工作规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决定:
1、续聘许献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续聘李秀琴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临2008-008号公告。
特此公告。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28日
附:许献红先生、李秀琴女士简历
许献红,男, 43岁,江西瑞金人,大专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江西石城钽铌矿财务科科长、本公司财务部经理、总裁助理、董事副总裁、董事总裁、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李秀琴,女,48岁,辽宁丹东人,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中国冶金工业部第二十冶金建设公司翻译、副科长、科长、副处长,中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本公司办公室主任、副总裁,海南第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同意续聘许献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2、同意续聘李秀琴女士为公司副总裁。
3、公司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4、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独立董事:聂立新、崔彤、赵智文
2008年1月28日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本公司、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
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签订《债务清偿协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信、尽责的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审阅了关于本公司、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建设)与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国投)签订《债务清偿协议》的相关材料,基于独立的立场,按照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现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依据公司管理层提供的相关资料,为有效支持本公司的重组工作,妥善解决本公司所欠海南国投担保债务问题,本公司控股股东大通建设、债权人海南国投与本公司达成了本次债务重组协议。
2、本次用于抵债的大通建设所拥有的资产将由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以最终评估值作价代本公司等值抵偿所欠海南国投担保债务,未发现显失公平的情形。
3、本次债务重组工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减少本公司逾期债务和罚息,有助于本公司降低财务费用,改善财务状况。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债务重组工作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债务重组工作。
独立董事:聂立新、崔彤、赵智文
2008年1月28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一投 公告编号:临2008-007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与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海南分行)、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国投)的债务重组工作日前已取得进展,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一、与交行海南分行债务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一)、已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百货)于2008年1月17日与交行海南分行签订了《债务承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截止2007年12月20日,本公司原控股股东第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投集团)关联方海南望海商城有限公司欠交行海南分行贷款本金4000万元,欠息1035万元,另有老欠息5053万元,欠息共计6088万元。
上述贷款原由第一百货以其拥有的望海商城第一、五层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已在2004年度就该项担保全额计提或有负债。对于前述所欠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债务,一投集团及其关联方已于2007年9月24日以资产抵偿完毕,详见2007年9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公告。
海南望海商城有限公司欠交行海南分行的上述贷款本金、应付利息,以及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执行费用的一切相关债务,均转由第一百货承担,并由本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原抵押物(第一百货拥有的望海商城第一层房产)仍为转让后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二)、已签订《债务重组协议》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百货)于2008年1月17日与交行海南分行签订了《债务重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向交行海南分行申请重组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三年,全部用于归还本公司在交行海南分行同等额度的逾期贷款;
2、第一百货向交行海南分行申请重组贷款人民币850万元,期限三年,全部用于归还该公司在交行海南分行同等额度的逾期贷款;
3、根据本公司、第一百货与交行海南分行签订的上述《债务承担协议》,第一百货承担海南望海商城有限公司欠交行海南分行贷款本金4000万元、应付利息,以及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执行费用的一切相关债务。本公司已于2007年12月25日代还本金1500万元, 尚欠2500万元。第一百货向交行海南分行申请重组贷款人民币2500万元,期限三年,全部用于归还上述尚欠贷款。还款计划详见下表:
贷款重组后还款计划表
单位:万元
重组后 债务人 | 重组 本金 | 对 应 原欠息 | 第一年 (2008年) | 第二年 (2009年) | 第三年 (2010年) |
本公司 | 2000 | 706 | 600 | 1000 | 400 |
第一百货 | 850 | 160 | 200 | 400 | 250 |
第一百货 | 2500 | 6088 | 700 | 1100 | 700 |
合 计 | 5350 | 1500 | 2500 | 1350 |
对上述每笔重组贷款,本公司及第一百货均按月付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3年期基准利率执行,如遇调整,按签订的业务合同文本执行。
上述三笔重组贷款仍以重组前的抵押物设定抵押,第一百货的两笔重组贷款均由本公司负连带保证责任。
在本公司、第一百货按上述协议约定的还款计划分期按时还清上述三笔重组贷款中任何一笔的本金和新发生利息的前提下,交行海南分行同意免除该笔贷款的原欠利息,在此之前交行海南分行对上述三笔原贷款欠息作挂账处理。
二、与海南国投债务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建设)、海南国投日前就解决本公司所欠海南国投担保债务问题(该案有关情况详见2005年4月21日、2005年10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公告及2005年年度以来的历次定期报告)于2008年1月24日签订了《债务清偿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截至2007年12月17日,本公司欠海南国投担保债务本金折人民币9,376,158.60元。海南国投同意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免除本公司所欠的上述担保债务所有利息、罚息、滞纳金等费用。
大通建设以其拥有的位于天津市京津公路320号大通绿岛家园的格林美墅联排别墅57栋5号、57栋6号、58栋5号等房产,每栋面积279.55平方米,以评估值作价代本公司等值抵偿所欠海南国投上述担保债务(具体抵债房产及面积待评估后确定)。评估机构由海南国投指定,评估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大通建设代本公司抵偿的上述房产不办理过户手续,并由大通建设代海南国投销售,对销售价款大通建设保证不低于评估值的70%,若低于70%,其差额部分由大通建设负责补足。如大通建设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仍没有卖出上述抵债房产,大通建设同意按上述房产评估值的70%向海南国投支付房款,确保海南国投实际获得的清偿率不低于债权本金的70%。
海南国投收到上述约定的款项后,海南国投、本公司双方债务结清。因大通建设代本公司偿还债务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由本公司与大通建设另行协商处理。
上述债务重组将减少本公司逾期债务和罚息,有助于本公司降低财务费用,改善财务状况。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于2008年1月28日审议通过上述债务重组相关议案,并提交本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28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 ST一投 公告编号:临2008-008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08年2月25日上午9:30
2、股权登记日:2008年2月18日
3、现场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洋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8年2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行签订的《债务承担协议》的议案;
2、审议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行签订的《债务重组协议》的议案;
3、审议关于本公司与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签订的《债务清偿协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全部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08年2月19日至22日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异地股东可于2008年2月25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洋大厦15楼公司投资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煜 许勇
联系电话:0898-68530096、68510299
传真:0898-68513887 邮编:570105
四、注意事项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2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行签订的《债务承担协议》的议案 | |||
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行签订的《债务重组协议》的议案 | |||
关于本公司与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签订的《债务清偿协议》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其它空格内划“-”。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公章)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 ST一投 公告编号:临2008-009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上升
本报告期内,由于本公司债务重组取得了部分进展,并且原大股东第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资产抵偿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其担保所产生的预计负债事项已履行完毕,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公司2007年度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增长580%左右,本公司2007年度净利润来源为非经常性损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3.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是否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否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净利润:1817.48万元
2.每股收益:0.07元(按2006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243,572,800股为基数计算。由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本公司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295,559,966股)
三、未在前一定期报告中进行业绩预告的原因
本公司未在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告2007年度业绩情况,是由于有关资产重组、定向增发及债务重组等工作尚在推进之中,其时间及结果的不确定性使本公司无法对2007年度业绩情况作出预测。
四、与已经披露的业绩预告(含业绩预告修正)内容的差异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说明
由于公司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