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飞机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30日与波音公司在上海签订《飞机购买协议》,购买30架737NG系列飞机。
●波音公司是世界上两大飞机制造商之一,除与东航存在飞机买卖关系外,与东航为相互独立的两个法人实体。因此,该项交易为非关联交易。
●此项交易将在短期内使得公司资产负债率提高,但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一、交易概况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于2008年1月30日与波音公司(以下简称“波音”)在上海签订《飞机购买协议》,向波音购买30架737NG系列飞机。
波音公司是世界上两大飞机制造商之一,总部位于美国。除与东航存在飞机买卖关系外,波音与东航为相互独立的两个法人实体。
本次交易的议案经东航第五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通讯表决,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项交易已经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尚未获得批准。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此次交易的标的为30架波音737NG系列飞机(含发动机)。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合同金额。此项购机交易合同的价格根据二零零五年七月的基准价约为139.8亿元人民币(约19.4亿美元)。实际成交价低于该公布价格。
2、支付方式。根据约定,此项合同所及金额全部以美元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在协议生效后,东航先支付部分预付款,然后东航于每架飞机交付日再付清余款。
3、定价情况。上述合同所涉及的飞机价格是合同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并结合国际市场的价格而确定。
4、协议的生效。该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5、飞机的交付计划。上述30架飞机计划自2011年7月开始交付,至2015年11月交付完毕。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东航此次购买的30架波音737NG系列飞机将主要用于满足今后几年国内中短程客运航空市场的快速增长需求,增加公司中短程航空市场的综合竞争能力,增强公司中短程航线网络覆盖能力和航线盈利能力,从而以更先进的客机向国内外航空旅客提供更安全优质的服务。参考737系列飞机以往的运营数据,通过本次交易所带来的公司运力(ATK)的增长占东航二零零六年度经审计的运力总值的9.18%。本次交易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商业银行的贷款融资解决,在短期内将提高东航的资产负债率,但是不影响东航日常的现金流量和持续经营能力。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