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商就证监局检查结果整改
2008年02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张良
⊙本报记者 张良
深国商今日公告称,公司已就深圳证监局《限期整改的通知》制定了整改方案。
根据深圳证监局的整改通知,深国商存在没有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没有制作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纪录;没有对有关权利授予总经理作出规定等问题。
对于以上问题,深国商表示,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其中对总经理的权限做出修改:“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合同,由主办业务部门组织与客户洽谈合同,报总经理审批;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合同应报请董事长审批,同时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讨论决定。”同时表示,公司董事会已通过了关于恢复设立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议案,目前招聘的审计人员将陆续到岗。深国商保证,在以后的“三会”中进行完整会议记录。
针对整改通知书中关于公司存在的信息披露不及时和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况,深国商表示,公司已按照格式指引要求制作了补充公告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司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认真复核有关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的进行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