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作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1.4 公司负责人黄俊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新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顺付应当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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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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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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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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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1)法人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黄俊钦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8月16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投资、投资管理和咨询
(2)自然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姓名:黄俊钦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香港
最近五年内职务:近五年历任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香港捷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美国SEM INVESTMENT INC.董事长,中数光通网络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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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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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济南恒基制药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虽较上年度出现增长,但由于其流动资金短缺,生产存在开工不足的现象,依靠其生产经营尚不能扭转公司亏损的局面。
报告期内,在公司股东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公司通过债务重组的方式实现了债务重组收益2976.98万元,从而实现了公司2007年度业绩扭亏为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1.85万元,较上年增长98.76%,实现净利润596.66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64.96万元,对公司2007年度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主要因素如下:
(1)通过公司股东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1500万元的债务豁免,产生债务重组收益1500万元;
(2)通过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营业部、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利息减免协议》及《利息减免协议补充协议》,产生了988.98万元的债务重组收益;
(3)通过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签订的《部分和解协议》,在偿还其1500万元借款本金后,公司获得了488万元的利息减免,产生了488万元的债务重组收益。
2、公司主要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
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经营情况表(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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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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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4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为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现将强调事项段所涉及的事项说明如下:
强调事项内容:我们提醒会计报表使用人关注,2007年度金泰股份公司的经营活动仍处于停顿状态;截止2007年12月31日止金泰股份公司营运资金-21,789.85.万元,累计亏损36,948.52万元,净资产为-19,379.25万元;到期债务无力偿还;逾期借款8,737.92万元,其中涉诉金额8,737.92万元;部分资产被抵押、依法冻结或查封,该等情形将影响金泰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金泰股份公司已在会计报表附注十五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本段内容并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007年度,在公司股东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支持下,公司在债务问题的解决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主要进展如下:
1、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减免利息协议》及《减免利息协议补充协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按协议约定的还款进度偿还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营业部本金1092.50万元;
2、在偿还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本金150万元后,由公司股东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办理了剩余借款的借新还旧手续;
3、在偿还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本金180万元后,由公司股东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办理了剩余借款的借新还旧手续;
4、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签订了《部分和解协议》,报告期内公司按协议约定偿还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借款本金1500万元。
对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问题,公司2008年度拟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来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1、继续积极的与其他相关债权人进行沟通,努力寻求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形成多赢的局面,从而更大程度的保证债权人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2007年7月6日,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目前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最终完成,公司将积极配合中介机构争取早日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前期相关工作。
我们相信:通过债权人的支持和公司的不懈努力,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会不断增强,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实施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及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将会得到彻底的改善。
6.6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根据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0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649,642.03元,加上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378,134,801.61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69,485,159.58元。公司董事会决定,200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元,余额0元。
7.4.3 2007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07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6.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03年12月15日收到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2003)长民商初字第1720号、1721号、1722号《民事案件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诉状称:公司于2000年12月26日以在山东莲花金泰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未注册)的49%的股份为质押与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长清区工行根据《转贷款合同书》签订借款总金额2,629.80万元的三年期借款合同(已还款170万元),由公司应在山东莲花金泰有限责任公司的盈利分红偿还贷款本息,虽贷款未到期且山东莲花金泰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03年12月31日未注册也一直未投产运营,仍起诉本公司,请求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息28,057,377.55元,对公司在山东莲花金泰有限责任公司的49%的股份有优先受偿权; 2003年度公司会计报表作增加营业外支出及预计负债处理。2004年7月29日,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以(2003)长民商初字第1721号《民事判决书》,做出公司给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长清区支行借款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自2000年12月26日起至付清借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原告支付利息、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长清区支行对公司在山东莲花金泰有限责任公司的49%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判决。2004年8月10日,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2003)长民商初字第1720号、1722号《民事裁定书》做出中止诉讼的裁定。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履行上述判决。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3年12月24日、2004年9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2、2004年3月1日中国建设银行济南市历城区支行起诉我公司偿还所欠借款本金2500万元及相应利息。查封了公司济房权证历城字第002841号第2-5幢房产、公司对济南恒基制药有限公司3060万股股权、公司历城国用95字第1002002号及历城国用95字第1001024号两宗土地。2004年4月19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第(2004)济民四初字第22号,判令我公司偿还所欠借款本金2500万元及相应利息;原告以抵押物优先受偿;由我公司承担诉讼费用和律师代理费。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履行上述判决,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4年3月18日、2004年5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3、公司子公司济南金泰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与济南金宝星经贸服务中心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无财产可供执行,2004年5月9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03)历城执字第900号裁定:冻结公司在山东金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享有的投资收益(股权)200万元及应分得的1326万元投资权益(股权)的股息(或红利),有关单位不得办理被冻结的投资权益(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金泰公司支付1326万元投资权益(股权)的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股权),被执行人金泰公司不得自行转让。该重大诉讼事项2004年5月1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4、我公司于2005年8月12日收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05)历城民商初字第1128-1号《民事裁定书》及《起诉状》。原告山东诚创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起诉本公司,请求法院判令我公司支付转让费1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15万元及诉讼费和保全费。原告于2005年6月16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冻结)我公司的存款或财产,并已向法院提供了担保。2005年8月12日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05)历城民商初字第1128-1号《民事裁定书》作出了如下裁定:查封我公司所有的证号为济房(易)字第7220025号的房产一处及证号为市中国用(93)字第1616002号、市中国用(93)字第1616005号、市中国用(93)字第1616006号的土地三宗。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5年8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5、公司与济南润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2003年11月24日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济民四终字第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给付济南润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济南金泰科技有限公司)借款4,403,171.72元。 2005年8月12日收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04)历城执字第2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被执行人(我公司)在济南志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110万元股权予以冻结、查封。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于2006年7月28日依法委托山东鑫泰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我公司所持有的济南志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0万股法人股,2006年11月6日北京赛伦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最高价135万元竞得。2006年12月4日 我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04)历城执字第21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果如下:被执行人(我公司)在济南志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110万股法人股归买受人北京赛伦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买受人北京赛伦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持本裁定书在30日内到山东产权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3年9月3日、2003年10月10日、2005年8月17日和2006年12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6、中国建设银行济南市历城区支行起诉我公司和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纠纷一案,2005年10月31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作出了(2004)济中法执字第225-2号《民事裁定书》。将我公司位于历城区山大北路56号房产建筑面积10073.4平方米,土地自东围墙内墙皮至西围墙内墙皮,长度为105.5米,宽自北水泥路与中线以南至南外墙皮,宽度为33.3米,总面积3513.15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拍卖,买受人济南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以870万元最高价竞得。报告期内,我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建行山东分行”)本着公平、自愿原则,经平等协商,就减免利息偿还本金等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协议编号为2007BG02)。经协商,我公司同意分七次偿还截止2007年3月21日所欠建行山东分行的借款本金24,057,478元及律师代理费16万元,最后一次还款截止日为2008年12月10日。在我公司如期履行了上述还款计划后,建行山东分行同意减免我公司所欠利息(我公司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在还款期限内所形成的利息需支付给建行山东分行)。但如果我公司迟滞于《减免利息协议》确定的还款进度还款,建行山东分行有权宣布出具给我公司的所有《减免利息通知单》作废(根据偿还本金比例所计算的减免利息),建行山东分行有权冲回对我公司已减免的全部利息,并按2000GLDK1号《借款合同》规定利率补计利息。2007 年 12 月 29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营业部和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又签订了《减免利息协议补充协议》。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4年3月18日、2004年5月14日、2005年3月16日、2005年11月24日、2007年7月19日和2008年1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7、关于本公司与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浦东分公司投资纠纷一案,2005年9月5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作出了(2005)济民二重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被告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人民币200万元;被告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经济损失(以200万元为基数,自1995年12月8日起自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驳回原告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38662元,财产保全费2052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8662元,均由公司负担。我公司对此判决有异议,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5年12月1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鲁民二终字第318号《民事判决书》对公司做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4年7月21日和2006年4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8、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起诉我公司和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纠纷一案,本公司于2006年5月17日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鲁民二初字第37号《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起诉本公司,请求法院判令我公司偿还原告贷款本金6420万元以及利息;判令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我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我公司及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和保全费。本公司于2006年12月7日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鲁民二初字第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被告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所欠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借款本金6420万元以及利息10,065,873.43元(计至2006年3月20日,其后至实际履行之日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付);被告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86,889.36元,诉讼保全费250,000.00元,共计636,889.36元,由被告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公司第三大股东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鲁执字第20-2号和鲁执字第20-3号《民事裁定书》及(2007)鲁执字第20号《执行通知书》。裁定如下:冻结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A股股票520万股,冻结期限一年;冻结期间不得为其办理股权的转移、质押等手续,不得向其支付股息或红利。并扣划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存款4,062,093元。2007年12月29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和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部分和解协议》,协议约定了本公司通过向新恒基房地产借款偿还工行济南高新支行的贷款本金人民币1500万元,工行济南高新支行减免本公司488万元的利息。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5月19日、2006年12月8日、2007年9月5日和2008年1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9、关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起诉我公司和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纠纷一案,本公司于2006年11月24日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济民四初字第196号《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查封令№ 0503642。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我公司和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存款33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2006年11月24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我公司下达了(2006)济民四初字第196号《民事裁定书》及查封令№ 0503642。冻结我公司和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存款33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2007年1月31日我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济民四初字第1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被告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贷款本金333万元,利息847942.09元(利息计至2006年12月20日,嗣后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罚息利率另行计付);被告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条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履行上述保证义务后,有权向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13330元,财产保全费8585元,合计21915元,由被告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因该款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已预交,故由两被告在履行判决义务时一并与原告结清。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1月29日、2007年2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7.8 其它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8.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运作较为规范。
公司能够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良好的内控机制。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8.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7年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8.3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8.4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8.5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8.6 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作了相应说明,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董事会的说明真实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该说明表示同意。
8.7 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实现与预测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实现与预测不存在较大差异。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
9.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7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法定代表人:黄俊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新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顺付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07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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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D34版)
股票简称 | *ST金泰 |
股票代码 | 600385 |
上市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北路56号;山东省济南市洪楼西路29号 |
邮政编码 | 250100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http://www.sdjintai.com.cn |
电子信箱 | jtjt-jn@263.net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徐顺付 | 刘芃 |
联系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洪楼西路29号 | 山东省济南市洪楼西路29号 |
电话 | 0531-88902341 | 0531-88902341 |
传真 | 0531-88902341 | 0531-88902341 |
电子信箱 | xushunfu@163.com | jtjt-jn@263.net |
主要会计数据 | 2007年 | 2006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05年 |
营业收入 | 3,018,532.59 | 1,518,605.83 | 98.77 | 1,435,051.29 |
利润总额 | 5,968,748.97 | -101,660,099.00 | -76,606,643.0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649,642.03 | -98,804,486.90 | -75,786,834.3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3,212,469.77 | -98,653,981.90 | -76.47 | -31,890,442.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69,532.11 | 98,993.82 | 1,723.55 | -2,000,984.43 |
2007年末 | 2006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05年末 | |
总资产 | 67,458,637.40 | 74,839,145.55 | -9.86 | 158,199,238.1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194,403,914.86 | -203,053,556.89 | -2.99 | -98,099,031.02 |
主要财务指标 | 2007年 | 2006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05年 |
基本每股收益 | 0.06 | -0.67 | -108.96 | -0.54 |
稀释每股收益 | 0.06 | -0.67 | -108.96 | -0.5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 -0.16 | -0.67 | -76.12 | -0.23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1 | 0 | -0.01 | |
2007年末 | 2006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05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1.31 | -1.37 | -4.38 | -0.7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138,990.06 |
债务重组损益 | 29,769,844.44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46,722.70 |
合计 | 31,862,111.80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66,139,783 | -35,956,070 | -35,956,070 | 30,183,713 | ||||||
其中: | ||||||||||
境内法人持股 | 66,139,783 | -35,956,070 | -35,956,070 | 30,183,713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 | ||||||||||
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66,139,783 | -35,956,070 | -35,956,070 | 30,183,713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1、人民币普通股 | 81,967,365 | 35,956,070 | 35,956,070 | 117,923,435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 81,967,365 | 35,956,070 | 35,956,070 | 117,923,435 | ||||||
三、股份总数 | 148,107,148 | 0 | 0 | 148,107,148 |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 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 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 日期 |
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25,743,813 | 7,405,357 | 0 | 18,338,456 | 股权分置改革 | 2007-09-12 |
北京盈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13,034,700 | 7,405,357 | 0 | 5,629,343 | 股权分置改革 | 2007-09-12 |
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8,021,271 | 7,405,357 | 0 | 615,914 | 股权分置改革 | 2007-09-12 |
英大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7,200,000 | 7,200,000 | 0 | 0 | 股权分置改革 | 2007-09-12 |
济南金鲁实业总公司 | 5,333,334 | 0 | 0 | 5,333,334 | 股权分置改革 | |
青岛联星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 2,399,999 | 2,399,999 | 0 | 0 | 股权分置改革 | 2007-09-12 |
济南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 2,399,999 | 2,399,999 | 0 | 0 | 股权分置改革 | 2007-09-12 |
中国外运北京公司 | 720,000 | 720,000 | 0 | 0 | 股权分置改革 | 2007-09-12 |
济南市传染病医院 | 480,001 | 480,001 | 0 | 0 | 股权分置改革 | 2007-09-12 |
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劳动服务公司 | 360,000 | 360,000 | 0 | 0 | 股权分置改革 | 2007-09-12 |
深圳欧菲尔科教器材有限公司 | 266,666 | 0 | 0 | 266,666 | 股权分置改革 | |
上海东谱企业形象策划有限公司 | 180,000 | 180,000 | 0 | 0 | 股权分置改革 | 2007-09-12 |
合计 | 66,139,783 | 35,956,070 | 0 | 30,183,713 | — | —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4,279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38 | 25,743,813 | 18,338,456 | 0 | |
北京盈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80 | 13,034,700 | 5,629,343 | 未知 | |
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42 | 8,021,271 | 615,914 | 冻结 5,200,000 | |
英大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86 | 7,200,000 | 0 | 未知 | |
济南金鲁实业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60 | 5,333,334 | 5,333,334 | 未知 | |
刘芳 | 境内自然人 | 2.09 | 3,102,403 | 0 | 未知 | |
田农 | 境内自然人 | 1.07 | 1,580,000 | 0 | 未知 | |
王锡娟 | 境内自然人 | 1.07 | 1,579,870 | 0 | 未知 | |
廖睿智 | 境内自然人 | 1.02 | 1,508,193 | 0 | 未知 | |
济南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0 | 1,327,907 | 0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北京盈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7,405,357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7,405,357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7,405,357 | 人民币普通股 | |||
英大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7,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刘芳 | 3,102,403 | 人民币普通股 | |||
田农 | 1,5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锡娟 | 1,579,87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廖睿智 | 1,508,193 | 人民币普通股 | |||
济南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 1,327,907 | 人民币普通股 | |||
青岛联星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 1,278,77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 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是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其他股东间未获知存在关联关系。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 | 报告期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 | |||
可行权股数 | 已行权数量 | 行权价 | 期末股票市价 | ||||||||||
黄俊钦 | 董事长 | 男 | 41 | 2007-07-20~2010-06-30 | 0 | 0 | 0 | 是 | |||||
张新文 | 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 | 男 | 33 | 2007-07-20~2010-06-30 | 0 | 0 | 0 | 否 | |||||
林鹏 | 董事 | 男 | 38 | 2007-07-20~2010-06-30 | 0 | 0 | 0 | 是 | |||||
郭大鸿 | 董事 | 男 | 39 | 2007-07-20~2010-06-30 | 0 | 0 | 0 | 否 | |||||
陈建 | 独立董事 | 男 | 36 | 2007-07-20~2010-06-30 | 0 | 0 | 0 | 否 | |||||
廖理 | 独立董事 | 男 | 41 | 2007-07-20~2010-06-30 | 0 | 0 | 0 | 否 | |||||
朱文晖 | 独立董事 | 男 | 38 | 2007-07-20~2010-06-30 | 0 | 0 | 0 | 否 | |||||
耿梅 | 监事长 | 女 | 36 | 2007-07-20~2010-06-30 | 0 | 0 | 0 | 是 | |||||
章琪 | 监事 | 男 | 43 | 2007年7月20日~2010年6月30日 | 0 | 0 | 0 | 是 | |||||
林云 | 监事 | 男 | 36 | 2007-07-20~2010-06-30 | 0 | 0 | 0 | 是 | |||||
王晖 | 监事 | 男 | 39 | 2007-07-20~2010-06-30 | 0 | 0 | 1.51 | 否 | |||||
杨继座 | 监事 | 男 | 34 | 2007-07-20~2010-06-30 | 0 | 0 | 1.19 | 否 | |||||
徐顺付 | 董秘、副总经理 | 男 | 38 | 2007-07-20~2010-06-30 | 0 | 0 | 1.48 | 否 | |||||
合计 | / | / | / | / | 0 | 0 | / | / | / | / |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利润 |
济南恒基制药有限公司 | 药品生产与销售 | 片、膜、膏剂、胶囊 | 3600 | 1390.77 | -576.98 |
济南恒基投资有限公司 | 投资 | 投资办企业 | 2000 | 1147.83 | -640.58 |
山东金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药品生产与销售 | 生物制剂 | 1700 | 786.28 | -405.55 |
分行业或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利润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增减(%) |
行业 | ||||||
化学制剂药品 | 1,173,382.59 | 412,135.96 | 761,246.63 | 55.34 | -15.57 | 增加83.43个百分点 |
租金 | 1,845,150.00 | 323,823.83 | 1,521,326.17 | 141.75 | 141.75 | 增加0个百分点 |
产品 | ||||||
化学制剂药品 | 1,173,382.59 | 412,135.96 | 761,246.63 | 55.34 | -15.57 | 增加83.43个百分点 |
租金 | 1,845,150.00 | 323,823.83 | 1,521,326.17 | 141.75 | 141.75 | 增加0个百分点 |
关联方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 ||
发生额 | 余额 | 发生额 | 余额 | |
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1,244,348.87 | |||
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20,447,093.00 | 23,440,446.16 | ||
中数光通网络有限公司 | 1,920,000.00 | |||
北京新恒基物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 | |||
合计 | 27,104,795.03 |
财务报告 | □未经审计 √审计 |
审计意见 | □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标意见 |
审计意见全文 | |
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守堂、张中峰 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227号德蒙商务中心4楼 2008年1月30日 |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 | 265,875.88 | 256,215.8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 | 369,035.38 | 1,513,550.72 |
预付款项 | 3 | 1,594,448.28 | 1,611,105.2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 | 3,952,755.06 | 7,099,128.0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 | 9,113,126.69 | 8,421,339.5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5,295,241.29 | 18,901,339.4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6 | 2,462,773.51 | 4,475,503.84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 | 28,605,650.30 | 29,669,567.91 |
在建工程 | 8 | 98,946.42 | 87,020.92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9 | 20,996,025.88 | 21,705,713.4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2,163,396.11 | 55,937,806.15 | |
资产总计 | 67,458,637.40 | 74,839,145.5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 | 122,179,224.10 | 155,887,478.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1 | 3,959,764.18 | 3,789,190.51 |
预收款项 | 12 | 5,064,260.19 | 4,944,817.6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 | 15,474,778.21 | 11,628,150.79 |
应交税费 | 14 | 10,689,046.81 | 10,343,874.52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5 | 983,649.69 | 983,649.69 |
其他应付款 | 16 | 74,843,018.72 | 58,963,737.82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33,193,741.90 | 246,540,899.0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17 | 28,057,377.55 | 28,057,377.5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8,057,377.55 | 28,057,377.55 | |
负债合计 | 261,251,119.45 | 274,598,276.5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8 | 148,107,148.00 | 148,107,148.00 |
资本公积 | 19 | 10,600,529.98 | 10,600,529.98 |
减:库存股 | |||
盈余公积 | 20 | 16,373,566.74 | 16,373,566.7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1 | -369,485,159.58 | -378,134,801.61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4,403,914.86 | -203,053,556.89 | |
少数股东权益 | 611,432.81 | 3,294,425.87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3,792,482.05 | -199,759,131.0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7,458,637.40 | 74,839,145.55 |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64,988.76 | 251,762.5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33 | 217,534.33 | 1,348,766.27 |
预付款项 | 241,634.28 | 243,184.28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4 | 3,626,960.54 | 6,355,414.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