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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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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
    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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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08年02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40     证券简称:新湖创业    公告编号:临2008-06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

    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于2008年1月31日在杭州市杨公堤西湖国宾馆行政二号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独立董事姚先国先生因出差在国外,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坚主持,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7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0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如下表

        

        

        

        

        

        

        

        

        

        

        

        

        

        

        

        

    报告人赞成票反对票弃权票
    姚先国700
    陈信元700
    金雪军700

    五、审议通过关于2007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1、 根据财政部第33号令和财会[2006] 3号文,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38项具体准则及相关补充规定。

    2、 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中的事项,公司进行了追溯调整;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以外不需要追溯调整的事项,公司按新准则对报表重新表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规定,对首次执行日以前已经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追溯调整,视同该子公司最初即采用成本法核算。

    以上调整事项影响公司合并期初所有者权益增加190,346,563.98元(其中资本公积减少457,993.90元,未分配利润增加20,337,791.53元,盈余公积减少 20,701,514.01元,少数股东权益增加191,168,280.36元),可比报表相关项目已做重新表述。影响母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减少180,337,317.50元(其中资本公积减少457,993.90元,未分配利润减少159,177,809.59元,盈余公积减少 20,701,514.01元,),可比报表相关项目已做重新表述。

    3、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规定,公司对首次执行日有关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帐面余额进行复核,复核后对2007年年初经审阅的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调整如下:

        

        

        

        

        

        

        

        

        

        

        

        

        

        

        

        

        

        

        

        

        

        

        

        

        

        

        

        

        

        

        

        

        

        

        

        

        

        

        

        

        

        

        

        

        

        

        

        

        

        

        

        

        

        

        

        

        

        

        

        

        

        

        

        

        

        

        

        

        

        

        

        

        

        

        

        

        

        

        

        

        

        

        

        

        

        

        

        

        

        

        

        

        

        

        

        

        

        

        

        

        

        

        

        

        

    项目项目名称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
     2006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原会计准则)360,535,413.28 360,535,413.28
    1长期股权投资差额-1,221,603.12 -1,221,603.12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1,221,603.12 -1,221,603.12
     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   
    2拟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3因预计资产弃置费用应补提的以前年度折旧等   
    4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辞退补偿-2,311,021.61 -2,311,021.61
    5股份支付   
    6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重组义务   
    7企业合并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商誉的账面价值   
     根据新准则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56,480.00 456,480.00
    9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0金融工具分拆增加的权益   
    11衍生金融工具   
    12所得税*8,220,919.70-5,966,491.342,254,428.35
    13其他   
    14按照新会计准则调整的少数股东权益*190,882,774.33285,506.03191,168,280.36
     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556,562,962.58-5,680,985.32550,881,977.26

    *由于部分公司未来获得用来弥补可抵扣亏损的所得具有不确定性等原因而调整递延所得税。

    经复核,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帐款已计提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共计276,693.66元,计税基础为25,316.66元;房地产出租开发产品累计摊销额7,609,500.50元,税法暂不予税前扣除。上述事项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594,089.58元,内部销售未实现利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96,483.20元。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市价高于成本456,480.00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50,638.40元。已披露的所得税项目为8,220,919.70元,少数股东权益项目为190,882,774.33元,本期调减所得税项目5,966,491.35元,调增少数股东权益项目285,506.03元,调整后所得税项目为2,254,428.35元,少数股东权益项目为191.168.280.36元。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07年度内部审计情况及2008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07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6年度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28,655,334.58元。母公司2007年实施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共向股东分配利润计126,707,306.12元。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948,028.46元。

    公司本期执行新会计准则,按新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等有关补充规定对2007年1月1日公司会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减少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159,177,809.59元,调整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57,229,781.19元。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7年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3,520,576.57元(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775,078.04元),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33,709,204.56元。

    公司本期拟不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2007年度末,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本公司提供了14年审计服务。董事会提议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度报酬的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07年度公司资产总额27.87亿元(合并报表),其中下属子公司8家,根据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审计业务收费标准,本年度审计费及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审阅报告费共计人民币58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1、召开时间:2008年2月22日(星期五)上午9:30

    2、召开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2号5楼本公司会议室

    3、审议内容:

    (1)2007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07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07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度报酬的预案;

    4、出席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2)截止2008年2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6、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请持股票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请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7、登记时间:2008年2月18日至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8、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2号5楼;

    (3)邮编:310004

    (4)电话:0571-85101861;

    (5)传真:0571-85101870;

    (6)联系人:张瑞峰。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土代表授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对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40     证券简称:新湖创业    公告编号:临2008-07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十二次监事会于2008年1月31日在杭州市杨公堤西湖国宾馆行政二号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通过2007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通过2007年度监事会报告,并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

    1、2007年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实施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办理了相关手续,根据新的《公司法》、《证券法》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修订。在日常经营和重大事项决策中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维护了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行为。

    2、公司于2007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本公司出资收购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青海碱业有限公司6.96%的股权,本议案系关联交易,经会议审议我们发表意见如下:

    (1)新湖创业出资18000万元受让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青海碱业有限公司6.96%股权,有利于本公司逐步转型主营业务方向,有利于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和稳步发展,有利于延续目前经营业绩的稳步提高;

    (2)本次关联交易新湖集团从落实股改事后安排、扶持上市公司壮大发展的角度出发,在参考了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基础上,以原始取得的价格转让给本公司,未作任何溢价,公平、合理,未损害新湖创业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关联董事在本次董事会上回避表决,符合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

    3、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实际。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0八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