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适用房开发的金融支持力度。业内人士指出,在解决了制度建设和金融支持两大难题之后,经济适用房的顺利运行还要靠地方及相关部门的有效落实和监管。
鼓励参与开发经济适用房
“国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适用房开发的金融支持力度,其实就是间接鼓励开发商参与开发经济适用房,调动开发商的积极性。”上海浦东一家曾参与配套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开发的房企人士认为。他表示,由于经济适用房属于“微利产品”,乐于参与的开发商不多,一般都是地方政府指定的一些国有房企,实行鼓励政策还是相当有必要的,也许今后会有更多的单位加入。
事实上,基于今年大力落实住房保障的目标,国家给于经济适用房开发的优惠力度不断加大。如建设部、发改委等七部门于去年12月联合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已明确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经济适用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等措施。而在金融方面,来自央行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2月,商业银行发放的经济适用房开发贷款余额已达508.92亿元。
各地也把经济适用房开发作为今年住房建设工作的主要内容。如近日全国各大城市按照建设部的要求相继公布了2008年度住房建设计划,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类住房的建设规模都被着重提及,多年前取消经济适用房的上海还表态“重拾”经济适用房,这些都引起了市场关注。
分析人士指出,经济适用房的推广将对高涨的房价起到一定的抑制性影响。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发展经济适用房并不一定能给楼市降温,“上海以前造经济适用房的时候,可能是因为位置偏等原因,就算低价也没人买,有些项目反而转成商品房卖了出去,所以有段时间上海对发展经济适用房很矛盾。我觉得在住房保障方面,还是应该先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为好。”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展研究所所长李战军表示。
落实和监管需跟上
不少市场人士指出,在解决了制度建设和金融支持两大难题后,经济适用房的顺利运行还靠地方及相关部门的有效落实和监管。
一方面,根据建设部的要求,各地除了要按时向社会公布住房建设计划外,还要在住房建设计划中重点明确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结构比例、建设规模,并落实到具体的地块或项目。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部分城市的计划还不够细化,有必要进一步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让老百姓心中有数。
另一方面,银行也需要在积极支持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同时强化资金管理,防范信贷风险。要严密监控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发放贷款,必要时可对项目开发贷款实行封闭运行,以避免房地产开发商将资金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