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8人,实到监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关于更换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孙家玉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选举汤华(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二月五日
附:简历
汤华,男,汉族,1953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江西省冶金厅(冶金总公司)工会干事,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工会副主席,现任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工会副主席、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长力股份 编号:临2008—005
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1月30日分别以专人送达与网络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2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人,出席董事11人。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同意傅民安、李其祥、唐飞来、黄宪辉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副董事长职务。
同意提名钟崇武、汪春雷、孙家玉、胡建军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出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以上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期。(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换总经理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同意唐飞来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同意聘任汪春雷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期。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1、会议时间:2008年2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南钢路)
3、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4、与会人员:
(1)2008年2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书面委托代理人;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登记:
(1)登记手续:
①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②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代理人应持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③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2月18-19日9:00-11:30,14:00-16:30
(3)登记地点: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其他事项:
①本次会议按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③通讯地址: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南钢路),邮政编码:330012
④联系电话:0791-8392377 传真:0791-8386926
附件: 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本人/□本单位)作为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 | 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 年 | 月 | 日 | |||
生效日期: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
特此公告。
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2月5日
附:简历
1.钟崇武,男,汉族,1962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铁厂主任工程师、副厂长、烧结厂厂长;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党委书记。现任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2.汪春雷,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三炼钢厂车间主任、副厂长、厂长、炼钢厂厂长,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
3.孙家玉,男,汉族,1953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动力分厂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运输部党总支书记,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现任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4.胡建军,男,1963年8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鹰潭市工商银行行长、党委书记,江西省工商银行计划处处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副总经理、西安办事处副总经理,新疆屯河集团副董事长,新疆屯河股份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