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2月4日上午9时在公司3楼会议室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所持股份4317138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76%,其中流通股股东人数为3人,所持股份为7960股,非流通股股东人数为1人,所持股份为431705866股。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郝伟哲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㈠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度,选举郝伟哲先生、姜林奎先生、汪兆金先生、刘永女士、吴志军先生、张利君先生、匡海学先生、黄明女士、于逸生先生等9名董事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选举郝伟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当选票数为43171382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选举姜林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当选票数为43171382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选举汪兆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当选票数为43171382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选举吴志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当选票数为43171382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选举刘永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当选票数为43171382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选举张利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当选票数为43171382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选举匡海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当选票数为43171382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选举黄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当选票数为43171382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选举于逸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当选票数为43171382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所有董事立即就职,任期三年。
㈡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度,选举丁鸿利先生、易有斌先生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志福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选举丁鸿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当选票数为43171382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选举易有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当选票数为43171382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所有监事立即就职,任期三年。
三、律师见证情况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高海鹰律师、杨长城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二月四日
股票简称:S哈药 证券代码:600664 编号:临2008-006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2月4日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郝伟哲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推选郝伟哲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推选姜林奎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长郝伟哲先生提名,聘任姜林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孟晓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姜林奎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汪兆金先生、刘巍先生、吴志军先生、刘永女士、张利君先生、金乃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时聘任刘永女士兼任公司总会计师、吴志军先生兼任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管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上述人员的聘任。”
四、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八条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组建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黄明女士、独立董事匡海学先生、董事刘永女士等三人组成,并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五、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2007年正式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年报准则》(2007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通知》中对于上市公司应建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包括汇报和沟通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了修订,增加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一章内容,保证了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二月四日
附:高管人员简历
姜林奎,男,1961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本公司哈药集团制药三厂副厂长、厂长,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汪兆金,男,1947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哈尔滨中药三厂副厂长、厂长,哈药集团制药六厂厂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哈药集团制药六厂厂长。
刘巍,男,1954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副厂长、厂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厂长。
吴志军,男,1957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原哈尔滨制药二厂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厂长,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副厂长,本公司董事、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刘永,女,1953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哈药集团制药总厂财务处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本公司副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张利君,男,1957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哈尔滨北方制药厂厂长,本公司药材分公司经理、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金乃岩,男,1950年5月出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曾任哈尔滨制药厂一车间副主任、五车间主任、二车间副主任、主任、副厂长、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常务副厂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厂长兼党委书记。
孟晓东,男,1972年11月出生,MBA,高级会计师,曾任本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部长。
股票简称:S哈药 证券代码:600664 编号:临2008-007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08年2月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推选丁鸿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