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港或因诉讼承担逾7000万损失
2008年02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彭友
⊙本报记者 彭友
北海港今日公告称,2008年2月13日,公司接到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关于农行天津南开支行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起诉该公司的文书,法院已裁定冻结、查封北海港相关资产。如果败诉,北海港将可能承担7190.62万元损失。
有关文书显示,北海港于2006年9月为天津市德利得物流有限公司在农行天津南开支行的贷款合计6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于2007年9月到期,但天津市德利得物流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时还款。为此,农行天津南开支行起诉北海港,请求法院判公司偿还贷款本金6900万元及利息290.62万元。
据悉,农行天津南开支行已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已裁定了冻结北海港合计6900万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并执行查封了公司9宗土地使用权及冻结了银行账户的存款13.46万元。
北海港表示,公司经核查未发现公司档案中留存关于该项担保的合同资料,未发现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会议审议的书面记录。根据监管部门有关文件认为,天津德利得集团有限公司在受托经营北海港期间,利用公司为其控股企业天津市德利得物流提供担保。北海港向上述两家公司进行交涉,要求其尽快解除公司的担保责任。公司已向北海市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经正式受理并进入刑事侦查程序。
公告表示,北海港将向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申请复议,请求驳回农行天津南开支行对公司的起诉以及诉讼保全申请,解除对公司的全部财产保全措施;同时,公司将积极开展充分的应诉准备工作。
北海港分析,本次法院执行查封和冻结公司资产,给公司的银行抵押贷款和日常经营资金结算带来不便。本项涉诉案件如果败诉,公司将可能承担损失合计7190.62万元,公司另外可向天津市德利得物流有限公司追索赔偿损失;如果胜诉,公司将不承担上述银行贷款的连带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