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现发布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2月25日(星期一)下午13:30。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2月21日、2008年2月22日以及2008年2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8年2月18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A区22号新智科技大厦。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本公告的规定选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7、提示性公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提示性公告,两次提示性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08年2月15日(星期五)、2008年2月19日(星期二)。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8年2月18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一交易日复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将尽快实施方案,复牌时间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事项为《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的方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由于公积金向流通股东定向转增股本方案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因此,公司董事会将临时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并将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的议案和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为同一事项进行表决,临时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同一日。鉴于本次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故本次《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的方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实施,即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于2007年11月1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修订稿)》以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有关备查文件。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及附件1。
本公司董事会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8年1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表决方案,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对所有流通股股东有效。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曁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持有公司股票的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持有公司股票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来信地址: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A区22号新智科技大厦(信函上请注明“相关股东会议”字样)
邮编:350005
联系电话:0591-83335855 联系人:张路林
2、登记地点:
地址: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A区22号新智科技大厦
联系电话:0591-83335855 联系人:张路林
3、登记时间:2008年2月22日(星期五) 9:00—17: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2月21日、2008年2月22日以及2008年2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738503 ,投票简称:新智投票
3、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1 | 《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的方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 1.00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8年2月1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8年2月19日至2月24日(每日9:00-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
新智科技截至2008年2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投票委托征集函》中后附的股东授权委托书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经办部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公司经办部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并转交给董事会。
持有公司流通股的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2008年2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注:请在上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持有公司流通股的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2008年2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股东可以先向指定传真机发送传真,将以上相关文件发送至公司经办部门,确认授权委托。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征集人委托的公司经办部门或公司联系人。其中,信函以公司签署回单视为收到;专人送达的以公司向送达人出具收条视为收到。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公司的指定地址如下:
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A区22号新智科技大厦
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50005
联系电话:0591-83335855
指定传真:0591-87382507
联系人:张路林
第三步:确认有效表决票
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将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聘任律师按下述规则对提交文件进行审核。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2008年2月24日17:00)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符合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要求;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七、其它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操作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738503,投票简称:新智投票。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503 | 新智投票 | 1 | A股 |
2、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议案序号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738503 | 新智投票 | 1 | 1.00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 |
反对 | 2 |
弃权 | 3 |
二、投票举例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代表意向 |
738503 | 新智投票 | 买入 | 1.00元 | 1 | 同意 |
738503 | 新智投票 | 买入 | 1.00元 | 2 | 反对 |
738503 | 新智投票 | 买入 | 1.00元 | 3 | 弃权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本人(或本单位)对《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的方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的投票意见(在相应的括号内打“√”):
同意( );反对( );弃权(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小写): 股(大写):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单位章):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或单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