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2005年1月4日合同生效日起至2005年4月4日为建仓期。建仓期满至今,本基金投资组合均达到本基金合同第十五节(二)、(六)规定的比例限制及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
十三、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与基金运作有关的其他费用
主要包括证券交易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该等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2.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转换费
基金转换费率等依照本招募说明书第九节的相关规定。
(2)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支配使用。经证监会批准,本基金自2006年8月1日起实行销售服务费AB分级的收费方式。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B级基金份额的年费率为0.01%.。各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各级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级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R为该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对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率,但销售服务费年费率最高不超过0.25%。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的3个工作日之前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支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直接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列支。
(二)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不得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三)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转换费、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调整转换费、基金销售服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四)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海富通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原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第三节、基金管理人”部分
1.对陈洪先生、阎小庆先生和邵佳民先生的简历进行了更新,删除了陈家琳先生的简历和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陈家强先生的简历,并增加了独立董事郑国汉先生的简历。
2.对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名单进行了更新。
3.对本基金管理人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更新。
(二)“第四节、“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的内容。
(三)“第五节、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
直销机构:对直销机构的联系电话进行了更新。
代销机构:新增中国工商银行、东北证券、恒泰证券的相关信息。并分别对中国银行、海通证券、华泰证券、长江证券、平安证券和世纪证券的相关信息予以更新。
(四)“第十一节、基金的投资”和 “第十二节、基金的业绩”部分:
根据2007年第四季度季报,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的内容,相关数据截止期为2007年12月31日。
(五)“第十四节、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证券投资基金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基金资产的估值方法进行了更新。
(六)“第二十三节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对网上开户与交易服务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特此说明。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