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玉国
2008年或可能成为我国股市发展的一个重要分水岭。2007年,对股市降温一度成为监管和调控重点,原因很简单,当时A股市场流通股供应量不足,而民众对资本市场投资的需求却突然释放出来,供不应求导致了股市的持续快速上涨。A股虽经“5·30”印花税率提高的打击,依然在2007年10月16日创下6124点的历史高点。
但是,随着限售股解禁、新股发行、H股回归及再融资的扩张,A股的供求关系正在发生逆转。无论是监管层还是投资者,都应该对这种逆转保持清晰的认识,相应的,在市场监管和投资决策方面,也应作出相应的调整。
限售股解禁潮正在使流通股数量迅速增大。从2008年起,在未来的三年,A股市场将迎来“解禁”高峰,合计“解禁”规模将有望达到9031.9亿股。其中,2008年达1181.27亿股,2009年达6637.42亿股,2010年达1213.21亿股。从解禁规模来看,2009年最多,这一年,流通股的增加将使A股的供求关系发生彻底逆转,但是,考虑到资本市场的预期效应,从心理层面来看,A股的供求关系在2008年就已开始发生逆转。
2007年的中国股市迎来了一轮H股回归热。截至目前,央企旗下大型H股公司的回归基本完成。据计算,2007年已经回归A股市场的H股总市值,已经占沪市总市值的50%以上,完全改写了市场权重结构。H股的回归在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供应压力。根据WIND资讯的数据显示,算上H股回归,2007年沪深A股新股的发行规模超过了4470.83亿元(美国同年新股发行规模不到400亿美元),新股IPO募集资金量是2006年的2.7倍。A股成为2007年全球融资最大的市场。
再融资的扩张成为改变A股供求关系的又一重要因素。从融资金额分析,截至12月27日,共有188家公司实施再融资,实现募资约3657亿元包括非现金资产1008亿元,是2006年融资额1106亿元的3倍,超过2001至2006年六年间的再融资总额。此外,2007年已公布增发再融资预案的上市公司还有242家次,再融资规模的迅速扩大使得市场压力陡然增加。因此,当《中国平安或创A股史上最大再融资》的新闻见诸报端后,股市以持续暴跌作出了回应。
中国股市下跌幅度远远超过深受次级债困扰的美国股市,正是A股市场供求关系逆转的直接结果。倘若认识不到这一点,只是把A股的下跌当成一种短暂的调整,或者所谓市场自发挤压泡沫的调整,那么,就有可能失去提前应对风险,确保股市健康发展的良机。
在A股供求关系发生逆转的情况下,应该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供求关系逆转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变化:
首先,不断地完善上市公司的退市机制,尤其是主动退市机制。退市制度是促使上市公司质量提高,确保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在供求关系发生逆转的情况下,退市制度又是平衡供求关系的一种良性机制。我国的《公司法》、《证券法》虽然对上市公司退市有明确规定,但退市制度仍过于宽松,并且,可操作性较差,只有连续亏损一种情况可以操作。而在西方发达国家,大都以上市公司的股票价值作为退市的重要标准,连续亏损只是其中一项次要参考。
比如,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股东少于600个,持有100股以上的股东少于400个;社会公众持有股票少于20万股或其总市值少于100万美元;连续5年经营亏损;总资产少于400万美元,且过去4年每年亏损;总资产少于200万美元,并且过去2年每年亏损;连续5年不分红利,即要被勒令退市。我们应该实行更严格的退市制度,以促使上市公司整体质量的大幅提高,重塑投资者信心。
其次,应把握IPO节奏,并对上市公司再融资作出更为严格的规定。由于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逆转,应把握上市公司IPO的规模,注意股市的真实承受力。
我国的再融资规定过于宽松,并且上市公司常常改变再融资资金的用途。从上市公司数量看,2007年,公告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上市公司有81家;从上市公司公告变更项目数量看,2007年共有192个项目。在81家改变项目投资计划的上市公司中,从绝对额上看,超过亿元的有40家,占到50%。
这说明,上市公司再融资门槛亟需提高,对再融资用途的规范有待进一步严格。更重要的是,再融资的时间间隔太短。中国平安A股IPO尚不足一年就再次推出巨额增发计划,在成熟的资本市场是难以想象的。在美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挂牌交易后要等18年后才有资格进行再融资,除此,还要符合非常苛刻的相应条件。面对如此严格的再融资规定,投资者就不用担心再融资的无节制扩张成为股市的难以承受之重。
另外,要对解禁股的抛售作出更严格的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小非”的禁售期一般承诺为12个月,期满后即可抛售,在法律上不受任何限制。“大非”在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但在24个月后,“大非”的抛售即不受限制。2008年之后,相关时间限制逐步解除,倘若“大小非”迫不及待地抛售股票,必然给投资者信心造成重创——股权分置改革后的股票飙升所带来的诱人收益是“大小非”抛售股票的巨大动力所在。监管部门该如何树立“大小非”的信心,或者如何通过完善制度对这种减持行为作出规范——在股市供求关系发生逆转的情况下,这已经成为不得不重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