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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限价房已经开始销售,北京的限价房细则落地……本报记者昨日获悉,另一桥头堡上海市,关于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细则,同样正在积极制定研究之中。“面向中等收入家庭的限价房的具体量化标准和相关政策仍然还在商议之中。”上海市房地局相关人士表示。
作为一个全新课题,对于中等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计划的相关细则,各地政府部门一直抱以审慎态度。昨日有消息人士称,上海部分作为保障类住宅的楼盘项目,已有房源实行了“封存”。“目前正在等待相关政府部门的通知出台。”该人士表示。记者询问了一些开发保障类住宅的发展商,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开发商表示,的确有部分数量的房源正在等待之中,“待相关通知下发之后才能进行销售”,他说。但具体究竟按照怎样的实施标准来执行,他却并未答复,只表示“肯定会按照限定价格出让。”
上海市房地局相关人士表示,关于中等收入家庭保障计划的政策,目前正在制定研究之中。但由于量化标准仍未出台,因此可操作性仍然不大。但据了解,一份被列为“沪府发(2008)4号”的文件已下发到各级区政府,这份名为《解决上海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2008-2012年)》(以下简称《发展规划》)的文件,虽然尚未完全公开,但在《2008年上海市住房建设计划要点》中,被明确列为执行依据之一。有知情人士称,按照该发展规划,今年上海将推出400万平方米的房源面积,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据一位接近上海市房地局的业内人士透露,上海之前曾拟定过类似于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的计划,但由于种种客观原因而未能贯彻执行。而根据《2008上海市住房建设计划要点》,上海已明确要重新建设经济适用房,并规定了具体数据比例,同时采取措施以保证计划实施。
据了解,在中等收入家庭保障住房的执行过程中,业内人士一直对“如何进行具体操作”等存有疑虑。但知情人士表示,在该《发展规划》中已提出“专划地块”、“在普通商品房源中配建一部分”等各项措施,“经济适用房政策的执行是否顺利,从某种程度上说对限价商品房政策会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根据《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购买限价房需要广州市城镇户籍人口、年龄要求以及收入要求等条件;而《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中,则要求申购者需有当地户口、人均住房面积、收入等标准。“在建设部对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强调中,对于各地的执行情况并未有明确规定,原则上是‘政府扶持、市场运作’。因此,上海对于中等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政策制定,可能会根据广州、北京等地的执行情况,再结合自身环境进行最终确定。”一位专家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