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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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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控股股东平煤集团股权转让进展情况的公告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牛能源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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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牛能源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事宜的公告
    2008年02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金牛能源 股票代码:000937 公告编号:2008临-006

      转债简称:金牛转债 转债代码:125937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牛能源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4年8月11日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简称:金牛转债,转债代码:125937。

      2、金牛转债赎回日为2008年3月11日。

      3、公司将按面值加计当年利息,即101.28元/张赎回在赎回日之前未转股的全部金牛转债。

      4、赎回金牛转债的付款日为2008年3月18日。

      5、金牛转债赎回公告连续刊登日期为2008年2月22日、25日和26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128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04年8月11日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简称:金牛转债,转债代码:125937。金牛转债自2005年2月11日起开始可转换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截至2008年2月20日,金牛转债已有 699,900,900元转换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占发行总额的99.99%,尚有余额99,100元,占发行总额的 0.01%。

      本公司股票“金牛能源”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2月20日连续40个交易日以内,已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目前金牛转债的生效转股价格(4.40元/股)的130%,即高于5.72元/股。根据《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清算、转股和兑付实施规则》的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不得提前赎回可转债,除非在本次发行可转债一年期后(含当日),公司的股票在其后的任何连续4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该30个交易日内生效转股价格的130%。当该条件满足时,公司有权按面值加计当年利息赎回全部或部分在赎回日之前未转股的公司可转债。公司每年可按约定条件行使一次赎回权。”截至2008年2月20日,金牛转债在本年度已满足上述赎回条款,本公司决定行使金牛转债赎回权,将赎回日之前未转股的金牛转债全部赎回。

      现将公司此次赎回金牛转债的有关事宜详细公告如下,特此提醒广大金牛转债持有人注意:

      1、赎回条件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一年期后(含当日),公司的股票在其后的任何连续4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该30个交易日内生效转股价格(此间金牛转债转股价格为4.40元/股)的130%,即高于5.72元/股。当该条件满足时,公司有权按面值加计当年利息赎回全部在赎回日之前未转股的金牛转债。公司每年可按约定条件行使一次赎回权。

      2、赎回价格

      公司将按面值加计当年利息,即101.28元/张赎回在赎回日之前未转股的全部金牛转债。

      3、赎回日

      本次金牛转债的赎回日为2008年3月11日。

      4、赎回对象

      截至2008年3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金牛转债持有人。

      5、赎回款项付款日

      本公司将于2008年3月18日通过金牛转债持有人的托管券商直接将赎回款项划入金牛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赎回相关事宜

      (1)金牛转债赎回公告首次刊登日至赎回日之前,即2008年2月22日至2008年3月10日之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金牛转债不停止转股;

      (2)赎回日即2008年3月11日金牛转债停止转股;

      (3)金牛转债持有人欲全面了解金牛转债赎回的相关事宜,请查阅《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和摘要刊登在2004年8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国际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网站上。

      7、特别提示金牛转债持有人:截至2008年2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时,公司股票金牛能源收盘价是41.60元/股,金牛转债持有人如果在此之前转换为公司股票,则每股投资可以获得37.20元(注:金牛能源每股市价41.60元-金牛转债持有人每股的转股成本4.4元=37.20元)的投资收益,如果继续持有至公司金牛转债赎回日,则只能获得所持金牛转债面值加计当年应计利息(注:每手面值100元金牛转债的含当年应计利息的赎回价格为101.28元)的赎回款项。金牛转债持有人在公司赎回日之前选择转股和继续持有金牛转债至赎回日两种投资方式结果相比,选择转股方式则每4.4元的投资成本可以多获得约37元的投资收益。本着维护所有金牛转债持有人获取最大投资收益的利益考虑,公司建议所有金牛转债持有人于赎回日之前(不含赎回日)转换为金牛能源股票,以获取最大投资收益。

      咨询联系: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陈立军 李瑞格

      联系电话:0319-2098828 0319-2068312

      传    真:0319-2068666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