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监察稽核部对投资流程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新华富时600成长指数×70%+新华雷曼中国综合债券指数×30%
在合理的市场化利率基准推出等客观情况的影响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确定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此项变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及时公告。
新华富时600成长指数具有市场代表性强、指数编制方法透明、样本股票调整规则清晰、市场波动较小等特征。更具体而言,新华富时600成长指数具有如下特征:
1、该指数的编制原则具有可公开获取、透明性的特点,同时指数由不参与资本市场运作的独立的指数编制公司-新华富时指数公司编制和管理,保证了指数独立客观的反映中国股票市场状况;
2 、新华富时指数系列已成为海内外最具影响力的中国市场指数系列,目前已覆盖了类型众多的机构投资者。
基于新华富时600成长指数的上述特征,本基金选择该指数作为衡量基金股票投资部分业绩的基准指数。
新华雷曼中国综合债券指数是业内最常用的一种评判债券投资收益的基准指数之一,它涵盖了我国三个市场(银行间市场,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可投资级的固定利率债券,在编制中的样本选择标准严格,再加上它具有权威性、便利性、及时性的特点,因此本基金选择新华雷曼中国综合债券指数作为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偏股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型基金类中的偏债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已于2008年1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1、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截至2007年12月31日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截至2007年12月31日按市值占基金资部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
4、截至2007年12月31日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截至2007年12月31日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
注:上述债券明细为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投资的全部债券。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股票。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
(4)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也没有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分离交易可转债。
7、本基金权证投资情况及本报告期未本基金持有权证情况
■
本基金投资、持有权证的金额、比例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注1:业绩比较基准:中信综指× 70%+ 中信标普国债指数× 30%。
注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7年1月9日生效。
注3: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07年12月31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和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费用的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本条第1款第(3)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章及相关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采取金额申购的方式,场外、场内的申购费率相同,具体费率如下:
■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场外、场内申购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场内申购份额保留到整数位,计算所得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2、转换费
本基金目前仅可办理场外转换业务,场内暂未开通基金间转换业务。
具体转换费率、计算公式及转换业务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相关业务公告。
3、赎回费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逐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0.5%。
场外、场内赎回计算公式: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申请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强制规定以及不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在本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及/或收取方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3个工作日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调整后的上述费率还将在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上述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转换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三)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列支。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募集期间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8月22日公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因本基金管理人股权变更,根据2007年8月14日刊登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经本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股东会一致同意:Francis Candylaftis先生和Ciro Beffi先生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意过仕刚先生、陈锐女士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据此相应调整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二)主要人员情况”中“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的相关内容。
2、因本基金管理人股权变更,按照《公司法》和《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07年12月11日,经本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股东会一致同意钱海章、黄俞、殷克胜辞去董事职务,董事会成员原来的十二名董事改为现在由孙枫、胡继之、孙煜扬、Francis Candylaftis、Ciro Beffi、郝珠江、方兆本、柳青、黄世忠九名董事组成。同时,股东会一致同意朱天相辞去监事职务,监事会成员由原来的四名监事改为现在由李国阳、徐剑、张兴和三名监事组成。据此相应调整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二)主要人员情况”中“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及“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的相关内容,上述董事、监事变更事项已按规定履行完毕必要程序。
3、因工作调整需要,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内,本基金管理人对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予以了变更,程世杰先生接替易贵海先生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据此相应调整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二)主要人员情况”中“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的相关内容。
4、因本基金管理人股权变更,根据2007年9月29日刊登的《鹏华关于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的公告》,本基金管理人原股东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占本公司总股本49%的股权一次性整体转让给意大利Eurizon Financial Group的事项依法完成了股权变更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Eurizon Financial Group、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三家股东的出资比例分别为50%、49%、1%。据此相应调整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一)基金管理人概况”中“9、股权结构”的相关内容。
5、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8月29日刊登的《关于调整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有关业务规则的公告》,本基金单个账户最低持有份额由原“100份”调整为“30份”,并增加“本基金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金额200元(含)”的规定,据此,调整了“八、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三)场外申购限制”的相关内容。
6、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9月29日刊登的《关于修改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估值方法等内容的公告》,相应调整了“十四、基金资产估值”中的相关内容及“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会计复核”的相关内容。
7、根据2007年10月22日刊登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关于在农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在“八、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二)场外申购、转换和赎回的开放日及办理时间”增加了相关内容。
8、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12月11日刊登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更换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据此,相应调整了“五、相关服务机构,(四)“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内容。
9、“四、基金托管人”部分“(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中相关内容及数据更新至2007年12月31日。
10、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刊登的增加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一章,相应增加了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基金代销机构。
11、根据2007年8月28日,深圳平安银行暨上海分行、福州分行成立新闻发布会的相关内容,深圳市商业银行正式更名为深圳平安银行,据此,相应调整了“五、相关服务机构”的相关内容。
12、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相关内容,数据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
13、更新了“十二、基金的业绩”的相关内容,数据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
14、更新了本摘要中“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为自2007年8月1日至2008年1月8日期间的信息披露情况,包括公告事项、信息披露的媒体与披露时间。
15、关于本次更新期后重要事项说明: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孙煜扬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由邓召明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该变更事项已在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时间后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22号文核准并于2008年2月1日在指定媒体公告。据此相应在“三、基金管理人”中“3、管理层人员情况”增加了相关说明。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2月22日
序号 | 资产品种 | 金额(元) | 金额占基金总资产比例(%) |
1 | 股票 | 13,644,315,762.17 | 86.32 |
2 | 债券 | 484,866,402.00 | 3.07 |
3 | 权证 | 23,801,500.00 | 0.15 |
4 | 银行存款及清算备付金 | 1,271,745,709.16 | 8.05 |
5 | 其他资产 | 381,081,793.40 | 2.41 |
合计 | 15,805,811,166.73 | 100.00 |
序号 | 行业 | 期末市值(元) |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A 农、林、牧、渔业 | 0.00 | 0.00 |
2 | B 采掘业 | 2,576,957,956.66 | 16.57 |
3 | C 制造业 | 6,088,615,661.08 | 39.14 |
其中: | C0 食品、饮料 | 642,162,326.22 | 4.13 |
C1 纺织、服装、皮毛 | 0.00 | 0.00 | |
C2 木材、家具 | 0.00 | 0.00 | |
C3 造纸、印刷 | 708,000.00 | 0.00 |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1,848,536,081.57 | 11.88 | |
C5 电子 | 132,300.00 | 0.00 | |
C6 金属、非金属 | 1,635,711,382.33 | 10.52 | |
C7 机械、设备、仪表 | 991,641,321.92 | 6.38 | |
C8 医药、生物制品 | 969,724,249.04 | 6.23 | |
C99 其他制造业 | 0.00 | 0.00 | |
4 |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414,452,219.35 | 2.66 |
5 | E 建筑业 | 644,929,207.86 | 4.15 |
6 |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 223,516,853.15 | 1.44 |
7 | G 信息技术业 | 424,635,000.00 | 2.73 |
8 |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 388,178,000.00 | 2.50 |
9 | I 金融、保险业 | 307,376,783.67 | 1.98 |
10 | J 房地产业 | 1,819,293,926.56 | 11.70 |
11 | K 社会服务业 | 729,676,962.96 | 4.69 |
12 |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 26,683,190.88 | 0.17 |
13 | M 综合类 | 0.00 | 0.00 |
合计 | 13,644,315,762.17 | 87.72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期末市值(元) |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0069 | 华侨城A | 14,470,335 | 727,134,333.75 | 4.67 |
2 | 600547 | 山东黄金 | 4,150,000 | 701,308,500.00 | 4.51 |
3 | 600489 | 中金黄金 | 5,800,000 | 662,070,000.00 | 4.26 |
4 | 600432 | 吉恩镍业 | 3,999,000 | 406,658,310.00 | 2.61 |
5 | 000024 | 招商地产 | 6,799,777 | 402,546,798.40 | 2.59 |
6 | 000758 | 中色股份 | 10,000,000 | 386,100,000.00 | 2.48 |
7 | 600383 | 金地集团 | 9,820,000 | 364,396,000.00 | 2.34 |
8 | 002001 | 新 和 成 | 11,200,000 | 364,000,000.00 | 2.34 |
9 | 000655 | 金岭矿业 | 10,176,972 | 361,587,815.16 | 2.32 |
10 | 000792 | 盐湖钾肥 | 4,500,000 | 350,460,000.00 | 2.25 |
序号 | 债券品种 | 期末市值(元) |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债 | 0.00 | 0.00 |
2 | 金融债 | 483,870,000.00 | 3.11 |
3 | 企业债 | 0.00 | 0.00 |
4 | 可转换债券 | 996,402.00 | 0.01 |
合计 | 484,866,402.00 | 3.12 |
序号 | 债券名称 | 期末市值(元) |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7央票15 | 291,630,000.00 | 1.87 |
2 | 07央票139 | 192,240,000.00 | 1.24 |
3 | 唐钢转债 | 996,402.00 | 0.01 |
其他资产明细 | 金额(元) |
交易保证金 | 1,000,000.00 |
应收利息 | 7,349,978.96 |
应收申购款 | 34,049,350.6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38,682,463.84 |
合计 | 381,081,793.40 |
权证名称 | 本报告期买入权证金额 (元) | 本报告期获配权证市值 (元) | 报告期初持有权证市值(元) | 报告期末持有权证市值(元) | 报告期末权证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华侨城认购权证 | 59,968,243.55 | 0.00 | 0.00 | 0.00 | 0.00 |
五粮液认购权证 | 0.00 | 0.00 | 0.00 | 23,801,500.00 | 0.15 |
合计 | 59,968,243.55 | 0.00 | 0.00 | 23,801,500.00 | 0.15 |
成立时间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过去一个月 | 13.62% | 1.78% | 8.59% | 1.12% | 5.03% | 0.66% |
过去三个月 | -9.49% | 1.96% | -3.25% | 1.33% | -6.24% | 0.63% |
过去六个月 | 39.02% | 2.04% | 26.32% | 1.40% | 12.70% | 0.64% |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2007年12月31日 | 112.70% | 2.01% | 82.70% | 1.54% | 30.00% | 0.47% |
申购金额M(元) | 申购费率 |
M<50万 | 1.5% |
50万≤M <250万 | 1.2% |
250万≤M <500万 | 0.8% |
M≥500万 | 每笔1000元 |
持有年限(Y) | 场外赎回费率 |
Y<1年 | 0.5% |
1年≤Y<2年 | 0.25% |
Y≥2年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