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2008年02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三联商社 证券代码:600898 编号:临2008-07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8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三联集团”)所持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700万股因债务纠纷被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2008年2月14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山东齐鲁瑞丰拍卖有限公司对三联集团所持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700万股进行拍卖。经过公开竟价,最终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以53730万元(19.90元/股)竞买成交。2008年2月19日,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付清上述款项。
2008年2月20日,公司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济中法执字第368、36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1、将被执行人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2700万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过户到买受人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名下。
2、买受人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买受人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的书面材料,未知晓其具体信息。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直至披露相关信息为止。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