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08年2月21日上午9点在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2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96人,代表股份533,313,6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3,847万股的72.2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7人,代表股份528,568,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3,847万股的71.5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189人,代表股份4,745,0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3,847万股的0.6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永龙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1,198,2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反对1,779,7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弃权33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31,312,1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反对1,346,4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弃权655,0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朱亚元、陈其一两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网络投票的程序与方式、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表决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