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2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2月21日上午10时在杭州市平海路八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鹤鸣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提案:
1、《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请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0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0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新股申购:
①投资目的:为了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②投资额度: 1)公司本部:零
2)控股子公司:无募集资金及银行贷款的项目公司的净资产为限的自有资金
投资额度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一时点证券投资本金余额的总和,包括将证券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
③投资内容:境内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
④资金来源: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如有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则不能进行此项业务。
⑤投资方式:控股子公司以其名义设立证券投资账户并进行境内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新股申购;申购中签的新股原则上应在新股上市后一个月内抛售。
⑥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核通过了《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该制度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意提请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子公司2007年度的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确认。
董事会认为:根据2007年度一级市场情况,进行新股申购的风险较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申购新股,能够在不影响主业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有效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现阶段申购新股的风险较小,而且资金能保持一定的流动性,随时可以收回,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投资风险,能有效地发挥资金效益、提升公司业绩水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保荐代表人及独立董事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4、《2007年度财务报告》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07年度财务报告》,通过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意提请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007年度报告》和《2007年度报告摘要》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07年度报告》和《2007年度报告摘要》,同意提请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分配如下:
以本公司2007年末总股本249,300,00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5股转增7.5股并派发现金2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49,860,000.00元。
本利润分配预案需提请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2007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07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同意提请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提请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三。
9、《关于调整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的议案》,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对首次执行日有关资产负债表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1)所得税调整
所得税原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改为资产负债表观债务法。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形成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资产计税基础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和留存收益。其中母公司调整增加留存收益4,973,773.95元;合并报表调整增加增加留存收益1,578,773.57元。
(2)对子公司的长期投资权益法
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子公司按成本法进行核算,因此母公司调整减少长期股权投资30,119,745.01元,调整减少留存收益30,119,745.01元。对合并报表没有影响。
(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公司于2005年3月向母公司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杭州广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原名杭州广复房地产建设有限公司)16%的股权,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取得杭州广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在合并日账面净资产与支付的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增加资本公积。因此母公司增加资本公积1,500,310.31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董事长、高管及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薪酬及考核实施细则方案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长、高管及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薪酬及考核实施细则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董事长、高管年薪总额由基本工资和风险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各年保持不变(不受风险绩效工资变动影响),风险绩效工资根据基本绩效工资总额进行规定比例的浮动。其中:
年 薪 总 额 = 基本工资 + 风险绩效工资
= 基本工资 + 基本绩效工资*(1+变动率%)
基 本 工 资 = 年薪基数 * 70%
基本绩效工资 = 年薪基数 * 30%
年薪基数:董事长的年薪基数为58万元(含税)、总裁的年薪基数为58万元(含税)、副总裁的年薪基数为48万元(含税);
绩效工资基数与年度利润指标考核关联,达到下列指标时风险绩效工资为基本绩效工资:
2008年净利润较2007年增长达到30.00%,实现利润1.979亿元;
2009年净利润较2007年增长达到69.00%,实现利润2.572亿元;
2010年净利润较2007年增长达到119.70%,实现利润3.344亿元;
2011年净利润较2007年增长达到185.61%,实现利润4.347亿元。
若年度实现利润超过或未达到上述利润指标,则风险绩效工资以基本绩效工资为基数,以当年利润与上述利润指标进行同比率正向或负向增长。
若高管分管具体项目,其风险绩效工资部分需自行选择在公司领取或是在项目领取。公司领取按照以上方案计算,项目领取按各个项目具体规定执行,在项目开发周期(自立项开始)内不得兼领。
公司总会计师和董事会秘书的薪酬按照《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制度》中的结构工资制办法执行。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完成公司关键业绩目标(利润指标如有,完成率不得低于90%)和公司下达的管理目标的情况下,方可作为当年度考核合格。
该方案于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实施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如《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准实施,则本方案与《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配套实施。
同意提请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附件四。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五。
11、《关于为本公司客户提供购房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本公司客户提供购房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本公司客户提供购房按揭贷款担保。同意提请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对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董事意见》,全文请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12、《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管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管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关于增加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南泉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5,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有关本次增资事项,请详见公司(2008)017号公告。
15、《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有关本次会议的通知,请详见公司(2008)020号公告。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2月23日
附件一: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进行证券投资相关事项的保荐意见书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证券投资》等有关规定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等文件的有关约定,就广宇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及《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发表如下独立保荐意见:
1、2007年度广宇集团子公司浙江广宇经贸有限公司、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杭州广宇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了新股申购;子公司杭州钱江铭楼房地产建设有限公司、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杭州铭宇实业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了证券投资基金认购,现阶段风险较小,收益较为稳定,可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2、2007年度广宇集团子公司累计证券投资金额为17,260,445.00元,占2007年广宇集团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53%;证券投资产生的利润占2007年经审计净利润的6.44%。
3、广宇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由财务决算中心负责证券投资资金的运作和管理,由审计部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独立董事可以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事会对证券投资情况进行监督。
4、2007年度广宇集团及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事项经广宇集团董事会全体审议确认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基于以上情况,本保荐人对广宇集团进行有关证券投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蔡铁征、尤凌燕
2008年2月21日
附件二:
对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证券投资》等有关规定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等文件有关规定,作为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广宇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07年度广宇集团子公司浙江广宇经贸有限公司、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杭州广宇紫丁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了新股申购;子公司杭州钱江铭楼房地产建设有限公司和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了证券投资基金认购,现阶段风险较小,收益较为稳定,可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2、广宇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由财务决算中心负责证券投资资金的运作和管理,由审计部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独立董事可以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事会对证券投资情况进行监督。
3、2007年度证券投资事项经广宇集团董事会审议确认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4、广宇集团及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事项经广宇集团董事会审议确认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贾生华、荆林波、周亚力
2008年2月21日
附件三: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作为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一事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查,立信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立信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贾生华、荆林波、周亚力
2008年2月21日
附件四
关于董事长、高管及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薪酬及考核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有效开展长期激励工作,顺利配合《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激励约束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历届董事会决议及《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特制订本方案。
一、董事长、高管薪酬体系
公司董事长、高管年薪总额由基本工资和风险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各年保持不变(不受风险绩效工资变动影响),风险绩效工资根据基本绩效工资总额进行规定比例的浮动。
计算方式
年 薪 总 额 = 基本工资 + 风险绩效工资
= 基本工资 + 基本绩效工资*(1+变动率%)
基 本 工 资 = 年薪基数 * 70%
基本绩效工资 = 年薪基数 * 30%
年薪基数和风险绩效工资
(1)董事长的年薪基数为58万元(含税)
总裁的年薪基数为58万元(含税)
副总裁的年薪基数为48万元(含税)
(2)绩效工资基数与年度利润指标考核关联,达到下列指标时风险绩效工资为基本绩效工资:
2008年净利润较2007年增长达到30.00%,实现利润1.976亿元;
2009年净利润较2007年增长达到69.00%,实现利润2.5688亿元;
2010年净利润较2007年增长达到119.70%,实现利润3.3394亿元;
2011年净利润较2007年增长达到185.61%,实现利润4.3413亿元。
若年度实现利润超过或未达到上述利润指标,则风险绩效工资以基本绩效工资为基数,以当年利润与上述利润指标进行同比率正向或负向增长。
3、备注
高管若分管具体项目,其风险绩效工资部分需自行选择在公司领取或是在项目领取。公司领取按照以上方案计算,项目领取按各个项目具体规定执行,在项目开发周期(自立项开始)内不得兼领。
如遇到重大政策影响、行业波动或公司资本发生重大变化时,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修改方案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4、说明
公司总会计师和董事会秘书的薪酬按照《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制度》中的结构工资制办法执行。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的薪酬按照《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制度》中的结构工资制办法执行。
三、考核实施细则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为《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的考核办法按照《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下简称为《考核办法》)执行,具体实施细则说明如下:
(一)《考核办法》中工作成果的确认方法
《考核办法》中规定的主要考核内容——工作成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公司关键业绩目标
(1)公司上一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2)以公司2007年度净利润值为基数,公司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达到30%。即第一个考核期2008年净利润较2007年增长达到30.00%,第二个考核期2009年净利润较2007年增长达到69.00%,第三个考核期2010年净利润较2007年增长达到119.70%,第四个考核期2011年净利润较2007年增长达到185.61%。
2、公司管理目标
公司当年度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包括投资管理、成本管理、工程技术管理、品牌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几个方面的年度工作目标。以及各项目公司当年度下达的项目业绩目标,包括各项目公司结转收入、税后净利润、新开工建筑面积、销售金额、销售面积、竣工面积、交付面积、安全生产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在完成公司关键业绩目标(利润指标如有,完成率不得低于90%)和公司管理目标的情况下,方可作为当年度考核合格。
(二)考核时间安排
每年年度董事会前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三)认购的考核方面要求
考核对象只有在完成上述业绩目标和管理目标的情况下,才有权行使《激励计划》中规定已经获得的股票期权认购权;否则认购人已经获得的股票期权认购权失效。
(四)备注
当出现如下情况时,经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可对公司基本业绩目标做出相应调整以剔除下述因素对利润的影响:
(1)国家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办法发生重大变更;
(2) 国家行业政策的重大变化直接对公司产品的市场和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3)国家现行税收政策改变直接导致公司的税收发生重大变化;
(4)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5)发生其他非管理人员职责范围内可控制风险。
四、说明
本方案于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实施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如《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准实施,则本方案与《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配套实施。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2月21日
附件五
关于董事长、高管及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薪酬及考核实施细则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对公司关于董事长、高管及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薪酬及考核实施细则方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制定关于董事长、高管及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薪酬及考核实施细则方案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有效激励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从而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的最大化;并且结合公司的现状及未来的发展战略而进行的。关于董事长、高管及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薪酬及考核实施细则方案旨在建立和完善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绩效评价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各级管理人员和骨干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整个公司经营和管理活动围绕公司的战略目标展开,以达成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薪酬与考核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本方案经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后提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程序合法。
独立董事:贾生华、荆林波、周亚力
2008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08)015
对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 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 56 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基于每个人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2007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公司2007年2月26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同意为本公司客户提供购房按揭贷款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按照房地产行业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信用担保,截止2007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454,151,860.13元,其中子公司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13,219,920.04元按揭保证金为部分江南新城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担保。
我们认为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信用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 56 号)的有关规定,业经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2007年度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行营业部贷款提供了担保,本次对其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000万元,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我们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为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合理的,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2、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
3、关于继续为本公司客户提供购房按揭贷款担保的事项
公司的主业为房地产开发,依据行业经营惯例,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按揭贷款担保是商业银行向公司商品房承购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的必要条件,我们认为公司继续为客户提供购房按揭贷款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顺利开展,该事项业经公司二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审议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贾生华 荆林波 周亚力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08)016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将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77 号文核准,公司于2007 年4月18日由主承销商(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040万元,扣除需支付的主承销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2,041.20万元后,于2007 年4 月24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65,998.80万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1,105.3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4,893.46万元。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7 年4 月24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07)第22520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超过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60,000万元的部分4,893.46万元直接补充流动资金;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37,923.80万元;本年度中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已于2007年11月27日归还。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3,095.1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22,076.20万元,差异1,018.97万元,主要系控股子公司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广宇)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828.75万元为合作方按比例投入资金,另190.22万元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城建支行四个专项账户, 其中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33001616235053003136;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1202022929900014994;子公司肇庆广宇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活期存款账户为:801652788108093001;子公司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广宇)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城建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1310001629259030734。
截止2007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公司名称 |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账号 | 期末余额(元) |
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 | 33001616235053003136 | 18,629,734.01 |
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 | 1202022929900014994 | 170,884,661.77 |
肇庆广宇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 801652788108093001 | 41,437,317.93 |
黄山广宇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城建支行 | 1310001629259030734 | 0.00 |
合 计 | 230,951,713.71 |
注:肇庆广宇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1,437,317.93元,其中80%部分即33,149,854.34元为公司募集资金,20%部分即8,287,463.59元为合作方投入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三个,其中星湖名郡和江南新城两个项目均不在公司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分别位于广东省肇庆市和安徽省黄山市。上述二项目均由广宇集团以对子公司增资方式进行。目前广宇集团募集资金专户项目超过了三个,其中杭州之江支行账户系控股子公司黄山广宇因尚未完全办妥增资手续而采用的过渡性安排。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事先已征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二)公司已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城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4,893.46 |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42,817.2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42,817.2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资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本年度实现的收益(以利润总额计算) | 项目建成时间或预计建成时间 | 是否符合计划进度 | 是否符合预计收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西城年华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18,000.00 | 18,194.97 | 18,194.97 | 194.97 | 101.08% | 19,230.71 | 2009年 | 是 | 是 | 否 |
江南新城 | 否 | 17,000.00 | 17,000.00 | 13,000.00 | -13,000.00 | 0.00% | 3,876.94 | 2011年 | 否 | 是 | 否 | ||
星湖名郡 | 否 | 23,000.00 | 23,000.00 | 20,000.00 | 19,728.83 | 19,728.83 | -271.17 | 98.64% | 428.26 | 2010年 | 是 | 否 | 否 |
合计 | 60,000.00 | 60,000.00 | 51,000.00 | 37,923.80 | 37,923.80 | -13,076.20 | 23,53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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