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注销不合格证券账户的公告
2008年02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尊敬的投资者:
为全面推进账户规范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对不合格账户规范的相关要求,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的账户规范工作已全面开展,并分别于2007年4月26日、2007年7月26日、2007年9月10日、2007年10月15日、2008年1月9日、2008年1月31日、2008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刊登了有关公告,提醒相关投资者尽快至我公司开户营业部办理账户规范手续,但至今仍有部分投资者未能及时前来办理账户规范手续。现就我公司将注销无持仓不合格证券账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08年2月25日起,我公司将陆续注销未完成规范手续且无证券资产的不合格沪、深证券账户。因投资者未按不合格账户规范要求及时办理账户规范手续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不合格账户的规范清理是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并给予支持、配合。
三、监管部门及各相关机构下发的通知与本公告内容相关,投资者可登陆相关部门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中国证监会网站:http://www.csrc.gov.cn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四、我公司将尽力通过各种渠道向客户传达本公告内容,如您对上述公告事宜存有疑问,敬请垂询开户营业网点。
特此公告。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