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2月22日上午9:00开始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51号航天数控大楼七层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良贵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842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9%。
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总股本292604000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5人,代表股份842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9%。其中:8423.1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分别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
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审计费用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聘请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岳华所)为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07年度审计费用为39万元。
近日,公司接到通知,岳华所与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并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将不再出具审计报告,我公司的审计报告将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义出具。
根据上述变动情况,公司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股份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份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