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8年2月2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08年2月25日在公司南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 实到6人,独立董事宁金成先生、李春彦先生、叶永茂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神马博列麦(平顶山)气囊丝制造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神马博列麦(平顶山)气囊丝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博列麦制造公司”,注册资本为900万美元,本公司出资459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1%,德国聚酰胺纤维有限公司出资441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9%)的发展,进一步增强博列麦制造公司市场抗风险能力,经与德国聚酰胺纤维有限公司协商后,决定对博列麦制造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方案为:增资总额20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对博列麦制造公司增资102万美元,德国聚酰胺纤维有限公司以美元现汇方式对博列麦制造公司增资98万美元,增资后博列麦制造公司注册资本由900万美元变更为110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占注册资本的51%,德国聚酰胺纤维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9%。同时对合资公司章程及合资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刘臻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同意刘臻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在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决定由公司董事长张兆锋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