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公立医院将在医改中搞股份制改革
2008年02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叶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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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昨日在“医药分开论坛”上作主题报告时表示,新医改中部分公立医院将实行股份制改革,今后将形成公立医院为主体、社会资本参与的相互促进和共同发展的医疗卫生服务体制。医疗服务价格上将实行政府调控和市场相结合,体现市场供求关系,非盈利性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余的实行自主定价。
他同时表示,医改方案在今年开展试点,明年将在全国推广,到2010年形成新型医疗卫生体制的框架,到2020年初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体制。
据了解,去年底,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做《国务院关于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情况的报告》时明确指出,改革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行医疗机构属地化全行业管理。所有医疗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朱长浩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根据卫生部部长陈竺透露的信息,未来医院改革趋势在于:第一,卫生事业要实行行业管理;第二,医院要实行法人治理和企业化运作;第三,实行院长负责制。如果能这样把医院完全推向市场,我们的医疗卫生体制就有了长足的进步。”朱长浩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