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2月22日以书面传真、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公司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财务制度修订的议案》。
修订内容如下:
第二十二条 商誉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在期末,将商誉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转回。对于无法准确分摊至各资产组的情况,计入其他长期资产,项目公司开工后,根据当年结转销售面积占项目公司开发项目可销售面积的比例,进行摊销。
修订后的《公司财务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2月26日
股票代码:600173 股票简称:ST卧龙 公告编号:临2008—014号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2月19日以书面传真、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2月26日在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人民西路1801号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准时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董事王希全外出公干,委托董事滕百欣表决,董事赵杭生出差,委托董事汪祥耀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陈建成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公司认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该议案相关材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该议案相关材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2月26日
股票代码:600173 股票简称:ST卧龙 公告编号:临2008—015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撤销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由于本公司2004年度和2005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负值,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6年4月25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2006年度财务报告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的2006年度财务报告显示的净利润为正值,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2007年度,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由水泥生产和销售变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经公司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审核,自2007年10月8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特别处理。
2008年1月22日,公司公告了2007年年度报告,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出具了深华(2008)股审字035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200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764,829,580.8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109,464.0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9,221,422.6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为431,509,196.71元。
鉴于本公司主营业务运营正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且股东权益为正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撤销“其他特别处理”的有关规定,因此,对公司股票实行特别处理的情形已经消除。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本公司股票交易将从2008年2月28日起撤消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ST卧龙”改为“卧龙地产”,公司证券代码仍为“600173”。本公司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恢复为10%。
本公司股票2008年2月27日停牌一天。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