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印象中,“经济商誉”这个概念,是巴菲特的独特发明。因为在我们这儿,比较流行的说法是企业的知名度或者企业的信誉。那么,企业的知名度或企业的信誉,能否和企业的“经济商誉”同日而语?非也。
按照巴菲特的说法,只有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企业才是超级明星企业。而这些超级明星企业的持续竞争优势,体现在其财务报表上的最明显特征是:拥有历史悠久的、影响力巨大的无形资产,对有形资产需求相对较少,能够产生远远超过产业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率。这种超额盈利的资本化价值就是“经济商誉”。
“能够产生远远超过产业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率”,有没有具体的指标可以衡量?有。巴菲特的秘诀是看两个指标:一是股东权益回报率,二是账面价值增长率。
巴菲特说的“有较高股东权益回报率”的超级明星企业,在我们这儿有没有?我想,肯定有;但不多。倘若放低一点标准,寻找一些给股东发放红利超过从证券市场筹资的上市公司,并把它们列入“投资视野”,倒还是能够找到的。手头就有现成的例子。比如,上市后每股派现累计最多的上市公司佛山照明。这家公司在给股东回报方面,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累计派现在两市1000多家上市公司中独树一帜。再比如,申能股份。目前该公司每一年度都实施分红派息,分红总额累计已达到54.5亿元,超过了历年通过证券市场近32亿元的融资总量。这两家公司给股东的分红超过了公司从证券市场的“筹资”,至少说明,公司已经“取得较高的营业用权益资本收益率”。
从证券市场筹资,不忘给投资者以回报,这是天经地义。在国际成熟市场中,上市公司一般将其盈利的很大一部分用于支付股利,其中现金分红是公司最主要的股利分配方式。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占公司净收入的比率约为30%—40%,到20世纪80年代,这一比率提高到40%—50%。同时在1971—1993年间,美国增加股利的上市公司数目也远远多于减少股利的上市公司数目。美国过去50年中,所有公司的收益大约有50%作为股利发放给股东。分红派现作为最主要的股利支付方式被广泛采用,股票回购则处于次要地位。但在我们这儿,这个“天经地义”,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傻瓜”的代名词。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总(现已锒铛入狱)在上市后的晚宴上,祝酒词竟然是“为拿钱不要还,干杯”!典型的“不圈白不圈”,已经不需要用文字来刻画了。
这种状况,在近几年有所改观。原因或许是与管理层的政策有密切关联。2004年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要求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自此,上市公司“铁公鸡”的面貌才得到根本改变。时下,一些上市公司采取“分小圈大”的策略,管理层如何“以变应变”,看来也要“与时俱进”了。
当然,关键在自觉。俗话说,“树要皮,人要脸”,企业(法人)假若连“经济商誉”这张“脸”都不要了,那一万条批驳“不圈白不圈”的“理”,都是“白说”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