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特别报道
  • 5:观点评论
  • 6:信息披露
  • 7:时事海外
  • 8:时事国内
  • A1:市场
  • A2:股市国内
  • A3:金融机构
  • A4:基金
  • A5:货币债券
  • A6:期货
  • A7:专栏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B1:公司封面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公司调查
  • B8:财经人物
  • C1:理财封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港股直击·股金在线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钱沿周刊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3:环球财讯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D25:信息披露
  • D26:信息披露
  • D27:信息披露
  • D28:信息披露
  • D29:信息披露
  • D30:信息披露
  • D31:信息披露
  • D32:信息披露
  • D33:信息披露
  • D34:信息披露
  • D35:信息披露
  • D36:信息披露
  • D37:信息披露
  • D38:信息披露
  • D39:信息披露
  • D40:信息披露
  • D41:信息披露
  • D42:信息披露
  • D43:信息披露
  • D44:信息披露
  •  
      2008 年 2 月 28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D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D6版:信息披露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配股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厦门创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08年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标无锡市新纪元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94%股权的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业绩快报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业绩快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泰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或 8621-38967898,zengp@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2008年02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08-07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本公司于2006年2月28日召开的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集团”)作出了向本公司无偿转让“格力”商标的特别承诺:2005年12月21日,格力集团与本公司签署了商标权转让合同书(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2005年12月23日披露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由于当时“格力”商标处于质押状态,为了有足够的时间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双方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办理商标权的转让、变更登记时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4个月内。(注:合同生效日为珠海市政府批准格力电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且获得格力电器股东大会通过时,即为2006年2月28日。)

      2007年8月,格力集团完成了“格力”商标的质押解除手续,随后本公司向国家商标局递交了商标转让申请。2007年10月,本公司收到了国家商标局发出的“格力”商标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格力集团已履行完“格力”商标转让变更登记的所有手续,兑现了股改承诺。目前,“格力”商标转让变更登记已进入国家商标局的相关流程中,预计2008年3月份完成商标转让变更登记全部手续。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