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2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ST宝龙 编号:临2008-013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在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六名,其中独立董事四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以6 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 通过)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议案具体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