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关账户规范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7]110号)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07]130号)与《关于发布〈不合格账户规范业务操作指引(第1号)〉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07]191号)以及深沪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账户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监管规定,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全面开展了不合格账户清理与规范工作,并得到了广大投资者的理解与支持。为切实保障您的资产安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中登公司相关要求,我公司将对剩余未规范的不合格账户提前实施“另库存放、中止交易”措施,现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不合格账户的定义
合格账户是指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身份真实,资产权属关系清晰,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实名对应,符合账户相关规定的账户。不符合合格账户条件的账户为不合格账户,具体可分为:身份不对应、身份虚假、代理关系不规范、资料不规范、以及其他不合格账户等类型(投资者可到开户营业部查询不合格账户的详细解释)。
二、实施“另库存放、中止交易”的不合格账户范围
我公司此前已多次公告提醒广大客户尽快规范不合格账户,并已对绝大部分不合格账户进行了清理或规范,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中登公司的相关要求于2007年11月1日起开始分批对不合格账户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但直至目前仍剩余部分不合格账户无法规范。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中登公司相关要求,我公司将对2008年3月1日前仍未规范的剩余不合格A股账户采取“另库存放、中止交易”措施。
三、不合格账户实施“另库存放、中止交易”后的风险揭示
1、根据中登公司相关规定,被实施“另库存放、中止交易”的不合格账户,在被规范激活前将不允许进行证券交易及资金划转。
2、我公司将尽力通过各种渠道向客户传达本公告内容,客户未按我公司以前多次公告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价差买卖损失、时间损失以及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四、不合格账户“另库存放、中止交易”时段划分及规范激活办理流程
1、2008年3月1日起,剩余不合格账户将被移出正常交易系统,在我公司系统内进行“另库存放、中止交易”。
不合格账户持有人在2008年3月1日-3月15日期间规范激活账户的,按如下流程办理:
客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资金账户卡”(以下简称“三证”)到开户营业部,填写《账户冻结/解冻申请表》申请激活不合格账户,经营业部专人审核后办理,同时,应当随即完善客户资料并办理三方存管业务。激活完善后当日即可正常交易。
2、自2008年3月15日起,中登公司将先行安排对我公司剩余不合格账户采取“中止交易、另库存放、集中存管”的处理措施。
(1)不合格账户持有人在2008年3月15日-7月31日期间规范激活账户的,按如下流程办理:
客户持“三证”到开户营业部,填写《不合格账户规范激活申请表》申请激活账户,经营业部专人审核后,通过我公司向中登公司提交申请后办理,同时,应当随即完善客户资料并办理三方存管业务。激活完善后次一交易日可正常交易。
(2)不合格账户持有人在2008年8月1日以后确认账户资产或申请使用账户的,按如下流程办理:
不合格账户持有人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凭有效的法律文书等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等到开户营业部,经营业部受理初审及我公司有关部门复审后,报山西证监局备案。之后,由客户本人持书面申请材料亲自至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或深圳分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办理。
3、投资者办理不合格账户激活时,若该不合格账户不能规范为合格账户的,则只能在中登公司系统撤销卖出限制,待该账户内证券全部卖出后,在中登公司系统注销该不合格账户。
五、特别提示
1、为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我公司再次提醒您,若您的账户属于休眠账户或不合格账户,请尽快与所属营业部联系,携带相关证件到所属营业部办理认领或规范手续,同时办理第三方存管相关手续,以免影响正常交易和资金存取等业务。
2、如您不能确定在我公司开立账户的状态是否不合格账户,请您尽快通过我公司提供的各种渠道进行查询,或直接与开户营业部联系,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以免影响您的投资安排。
3、规范账户时请投资者按规定带齐开户时需要的所有文件和其它必要的资料,并按要求办理第三方存管业务。
4、不合格账户的清理、规范和中止交易,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也是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希望广大客户给予充分理解和积极配合。
5、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我公司将根据最新政策开展账户清理规范工作。
6、监管部门及各相关机构下发的以下通知与本公告内容相关,客户可登陆各相关部门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1)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关账户规范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7]110号文,网址:www.csrc.gov.cn);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07]130号文,网址:www.chinaclear.cn);
3)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账户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网址:上海www.sse.com.cn 、深圳www.szse.cn)。
7、本公告经证监局备案,在指定报刊和经营场所发布。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请您理解并支持,详情可查阅山西证券网站(www.i618.com.cn)、致电客户服务中心(400-666-1618),或就具体事项与您开户营业部联系。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