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保险业政协委员: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适逢其时
2008年02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卢晓平
⊙本报记者 卢晓平
记者获悉,新当选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保集团总裁吴焰和中再集团董事长刘京生,都将提交关于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提案。
据来自民政部2月26日的最新消息,南方雨雪冰冻灾情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16.5亿元。而保监会截至2月25日的最新统计表明,全国共接到雨雪灾害保险报案95.3万件,已付赔款16亿元。
两委员都明确表示,从灾害保险理赔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出,一方面,保险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灾救灾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保险的各项功能和作用,超常规地快速开展保险理赔服务,积极参与灾后重建工作,在国家灾害救助体系中正在发挥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尽管保险业积极主动赔付,但保险赔款占灾害损失的比例仍然很低,在直接经济损失中占比尚不足1.1%,远低于全球平均水平。这说明保险的覆盖面很低,尤其是与社会对保险的巨大需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吴焰表示,应该建立巨灾救助机制,发挥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的功能。刘京生认为,我国在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方面已有长时期的理论研究,政府在巨灾保险机制尚未建立,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方面已经形成了一些共识;多家保险公司积累了不少开拓巨灾保险业务的经验;国外比较成熟的巨灾保险制度已经被介绍给中国的保险业,因此在我国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适逢其时。
刘京生向记者透露,在本次政协会议期间,他将履行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职责,向大会提交《关于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有效提升保险在国家灾害救助体系中地位》、《关于推动农业再保险体系建设,改进农业风险管理方式》等提案。
委员们呼吁,在我国自然灾害频发的情况下,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与保险公司等机构抓紧协调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有效地提升保险在国家灾害救助体系中的地位,不仅是急需的,也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