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2月28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厅(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星火路7号)召开。
参加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数4891.52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9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公司董事长李保平先生出差在外,无法主持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董事李晓兰女士主持了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赞成的股份数为4891.5256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赞成的股份数为4891.5256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0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同意赞成的股份数为4891.5256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赞成的股份数为4891.5256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6,233,092.20元,鉴于本年度经营出现亏损,2007年度的分配方案为:不分配。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07年度报告〉及〈2007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同意赞成的股份数为4891.5256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0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同意赞成的股份数为4891.5256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赞成的股份数为4891.5256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执行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审计工作,续聘报酬为35万元/年。
8、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同意赞成的股份数为4891.5256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本次会议经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陈茂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