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沈阳机电装备工业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与沈阳机电装备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公司”)2008年2月28日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书》,公司以竞拍方式购买机电公司的部分资产,购买价格为人民币9848.8万元,此次购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
2008年1月2日,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参与竞拍沈阳机电装备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实物资产的议案》。
二、出让方介绍
出让方:沈阳机电装备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沧海路4号
法定代表人:孟祥锁
注册资本:人民币33888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低速货车、拖拉机产品及内燃机、标准件等通用机械、专用设备及配件制造。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土地二宗,占地面积104610.78平方米,价值3441.7万元;
2、厂房及构筑物二十六处,建筑面积44003.9平方米,价值5628.35万元;
3、机器设备92台(套),价值778.75万元。
三项合计价值9848.8万元。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以2007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经中华财务会计咨询有限公司做出的中华评报字[2007]第175号评估报告中确定的资产评估值9848.8万元为定价依据,购买价格为9848.8万元。
五、购买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沈阳是东北地区中心城市,具有地理区位重要,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业发达,技术人才储备丰富等多项优势,进入沈阳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就近利用当地现有的冲压厂,在此土地和房屋发展整车业务,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
六、备查文件目录
产权交易合同书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