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截至2008年2月28日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置入资产情况
置入资产中,上海贝塔斯曼文化实业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海新华书店储运代理公司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34处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的房产已全部完成过户手续;41处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的房产中已完成过户手续36处(另有计604平方米房产土地来源性质由仓储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的产证正在积极办理之中),另剩余5处正在积极办理之中。
根据《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暨整改计划》、上海证监局《关于新华传媒公司治理状况整改通知书》和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集团”)董事会决议,新华集团已于2007年12月28日将截至2007年12月20日仍未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的房产按2006年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的评估价格加自2007年11月以来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合计38,169,757.92元以现金返还给本公司。尚在办理中的剩余5处房产今后若全部或部分过户至公司名下,公司将返还相应款项及利息给新华集团(详见2007年12月28日《上海证券报》公司临2007-055号公告)。
(二)关于置出资产情况
置出资产中,车辆、商标、部分自有物业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长期股权投资产权过户手续均已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手续,由于涉及面较广等原因,尚在积极办理之中。
本公司前次《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的有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