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7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2月 28 日收到控股股东—-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林万业”)递交予公司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全文详见附件一),该临时提案的递交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经就该项提案中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变动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孙铮先生符合担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性,同意提名其为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委员会意见,并认为三林万业的提名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规规章,同意将三林万业关于独立董事变更事项的临时提案递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对潘飞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关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附件二、三。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3月1日
附件一
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之临时提案
致: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持有贵司股份22,637.21万股,占总股本的50.54%,本公司向贵司股东大会递交临时提案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公司现就贵司定于2007年3月14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临时提案如下: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独立董事潘飞先生担任独立董事至今已六年,超过上述规定的连任年限,为此现另提名孙铮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请贵司董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上述临时提案及时发出补充通知。
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2008年 2 月 28 日
附:孙铮先生简历
孙铮,男,50岁,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资深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主任、校长助理;现任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财政部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财务预算委员会委员。曾获“上海市育才奖”、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和人事部、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联合批准“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附件二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孙铮为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该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8年2 月 28日于上海
附件三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孙铮,作为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孙铮
2008年2月29日于上海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08-012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接控股股东——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的知会函,内容如下:
该公司已于2008年2月19日将原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普陀支行的1,070万股公司股份作质押登记解除,至此,该公司累计质押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至19,2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3.04%)。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