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交易印花税调整历程
2008年03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我国证券交易印花税1990年首先在深圳开征,当时主要是为了稳定初创的股市及适度调节炒股收益,由卖出股票者按成交金额的6%。缴纳。同年11月,深圳对股票买方也开征6%。的印花税,我国双边征收印花税的历史开始。
1991年10月,深圳将印花税率调整到3%。,上海也开始对股票买卖实行双向征收,税率为3%。。
1992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发文,明确规定股票交易双方按3%。缴纳印花税。
1997年5月,证券交易印花税率从3%。提高到5%。。
1998年6月,证券交易印花税率从5%。下调至4%。。
1999年6月,B股交易印花税降低为3%。。
2001年11月,财政部决定将A、B股交易印花税率统一降至2%。。
2005年1月,财政部又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2%。下调整为1%。。
2007年5月29日晚,财政部宣布自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1%。调整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