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
2008年03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08-05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3月20日实施完成股权分置改革,项目保荐机构为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阳证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工作指引》的规定,公司与泰阳证券签订了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协议》。
鉴于泰阳证券已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公告的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为此,公司与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签订了《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协议》,由新时代证券继续履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工作,新时代证券委派原先担任本公司股改保荐代表人的彭娟娟女士担任本次保荐工作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