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及重庆永川项目总承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框架协议签署情况
2008年3月5日,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建设”)和拉法基集团(LAFARGE SA)签署了总承包项目框架协议,根据该项目协议的规定,拉法基集团将其附属公司未来在包括中国重庆永川在内的中国境内外建设的6条水泥生产线项目总承包合同授予中材建设,协议总价款折合后不低于6亿欧元(中国境内项目用人民币支付),除重庆永川项目已经和拉法基瑞安水泥有限公司签署总承包合同外,其他项目的总承包合同将在相关条件具备和进行充分的谈判后和拉法基集团附属公司签署,本框架协议约定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最后一个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或2011年12月31日终止。
二、永川项目总承包合同的签署情况
根据中材建设和拉法基集团签署的框架协议的约定,中材建设和拉法基集团附属公司拉法基瑞安水泥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5日签署了重庆永川日产5000吨项目总承包合同,合同范围包括工程设计、设备供货、土建工程、建设安装、性能测试等,合同价款为7.7亿元人民币,合同工期为:第一次出熟料和水泥为业主签发开工令后19个月,临时验收为签发开工令后23个月。
三、董事会风险提示
1、本框架协议是双方对未来进行合同谈判和签署的基本协定,适用法国法律,双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先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提请巴黎仲裁庭仲裁;
2、除重庆永川项目已经和拉法基瑞安签署总承包合同外,双方尚未就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中涉及的其他项目完成最终商务和技术洽谈,因此上述项目尚存在不确定性;
3、虽然拉法基集团承诺在2008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有项目的批准和许可,但上述项目涉及多个国家,能否获得项目所在国家的政府批准和许可等因素都将直接影响本协议项下的工程总承包合同能否全部签署,所以该协议能否全部履行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协议的履行情况持续披露相关项目合同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