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3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长力股份 编号:临2008—011
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2月28日分别以专人送达与网络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3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人,亲自出席董事11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江西上市公司自律承诺》。
为了促进江西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我公司特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及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自觉维护江西资本市场运营秩序,积极配合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
二、加快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不做假帐,不说假话,不做内幕交易,诚实守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误导投资者。
三、搞好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充分保障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信守对社会公众的承诺。
四、夯实基础,防范风险,科学决策,积极创新,不断提高公司质量和经营水平,积极回报投资者,并承担社会责任。
上述承诺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监督。
特此公告。
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