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0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0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8年3月3日以书面形式下发给公司董事和监事;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下发给公司独立董事。会议于2008 年3月7日以电话、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逄奉建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解除对子公司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30,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由于外部政策的变化,导致国家开发银行对子公司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的贷款无法到位,故拟解除公司对子公司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30,000万元提供的担保。
2、公司与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新增互保额度并建立互保关系:双方约定互保金额为人民币28,000万元(含外币按国家牌价折合数额)。
以上议题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山东海龙 公告编号:2008-010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 担保金额:人民币28,000万元(含外汇含外币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数额)
● 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69,527.83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额度)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化集团)在借款方面建立互保关系:双方约定互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含外汇含外币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数额)。
担保形式: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肖庆周
注册资本: 554,171,400元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原盐、碱盐、灭火剂、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
截止200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7,306,931,222.64元,净资产6,239,551,800.78元,实现销售收入21,349,270,351.53元,利润总额1,131,415,567.30元。
三、董事会意见
山东海化集团是集盐化工、煤化工和石油化工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企业,2007年列入中国企业500强。
公司与山东海化集团无管理关系或其他关系。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山东海化集团发展友好的经济合作关系,在经济合同、借款担保方面建立互保关系,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发展。山东海化集团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偿还债务的能力,与其签订为期两年的互保协议,能够满足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不会构成危害。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人民币69,527.83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49%,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本次对外担保单笔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0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2007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山东海龙 公告编号:2008-011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拟定于2008年3月20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
2008年3月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二大控股股东(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份比例13.80%)康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康源投资”)“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申请”,并提议在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议程中增加两项临时提案:
一是解除对子公司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30,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由于外部政策的变化,导致国家开发银行对子公司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的贷款无法到位,鉴于上述情况应解除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30,000万元提供的担保。
二是公司与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新增互保额度并建立互保关系:双方约定互保金额为人民币28,000万元(含外币按国家牌价折合数额)。
上述议案已经2008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08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其内容已在2008年3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康源投资的临时提案属于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未列出的新事项,并同意将上述提案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十三、十四项议案,且提请本次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