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提案审议未通过;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3月7日上午10︰00在成都市东御街19号本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人,代表公司股份140,634,64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9.2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韩玉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吴邦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140,634,6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王文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韩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140,634,6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林忠群、马若洁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经验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董事签名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ST成商 编号:临2008-11号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8年3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文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申请,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同意王文华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韩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韩玉女士简历及独立董事意见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副总经理莫晓亮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的申请,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莫晓亮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陈建先生、夏继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陈建先生、夏继明先生简历及独立董事意见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三月八日
附件一:简历
韩玉,女,30岁,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重庆茂业百货有限公司秘书处主任,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
陈建,男,51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展超市总经理,成都人民商场黄河商业城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站店店长、武侯店店长,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夏继明,男,56岁,中共党员,高中学历,曾任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送中心分公司副总经理,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超市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
附件二: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08年3月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韩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陈建先生、夏继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本次聘任韩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聘任陈建先生、夏继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经审查,韩玉女士及陈建先生、夏继明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根据韩玉女士及陈建先生、夏继明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认为其符合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郭元晞、傅代国、张剑渝
声明日期:二OO八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