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8年3月24日(星期一)上午8:30。
2、会议地点:上海市杨浦区仁德路79号虹杨宾馆2楼会议厅。
3、会议内容:审议《关于改聘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4、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
(2)截止2008年3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
5、会议登记办法:
股东参加会议请于2008年3月20日(9:00—16:00)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登记。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请随信函或传真提供确切的通讯地址。
6、登记及联系地址:
地 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2层
联系人:戚后勤 黄耀盟
邮 编:200120
传 真:021-68865615
7、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三月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此委托书格式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