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
我国有线电视数字化进程落后于政府提出的要求。《广播影视科技“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提出:“到2005年有线数字电视接收用户超过3000万户”,“2005年直播卫星接收用户争取达到3000万户”、“到2005年广播影视综合业务用户超过3000万户”。现在早已进入“十一五”时期,但直播卫星电视迄今未开通。而全国有线数字电视用户在2007年底是2346.7万户,不到全国1.4亿户有线电视用户的17%。广电总局力推青岛模式、佛山做法、杭州经验,但收效不明显。上海、北京等特大型城市,推进速度各不相同。前者2007年底有线数字电视用户达到30万户,占全市472万户有线电视用户的6.4%。全部有线电视用户超过320万户的北京,整体转换的进度达到了37.5%。由于数字化总体进程不快,全国广播影视综合业务用户数也就微乎其微。
问题的症结在于机顶盒的推广。目前,不管用户家中是数字电视机还是模拟电视机,都必须通过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指定的机顶盒,才能接收数字电视信号或把数字电视信号还原为模拟电视信号。但是,限于国情,多数情况下,付费电视与免费电视节目内容大同小异。因而,有线电视用户就不愿意购买机顶盒,甚至连白送都难以提起兴趣。
于是,免费提供机顶盒成了那些推进整体转换城市的普遍做法。但广电总局要求各地制定有线数字电视的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时严格遵照国家发改委和广电总局的规定,这样,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又难以通过提高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快速收回机顶盒成本,从而影响有线电视数字化的进程。以歌华有线为例,如果每台机顶盒为500元,北京市完成整体转换,则累计成本高达160000万元。2007年末,歌华有线股东权益不过396849.58万元。目前,北京地区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为每月18元。因而,歌华有线要收回机顶盒成本,时间很长。甚至有舆论认为,机顶盒寿命与机顶盒收回成本的时间相当。届时,有线网络运营商是不是要考虑第二次、第三次免费提供机顶盒呢?这不免走进了怪圈。
其他的投资主体,大多持观望态度。有关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整体转换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支持,在确保国有广播影视单位控股51%以上的前提下吸收境内非公有资本参与业务开发的文件下达已经两年半多了,却鲜有企业愿意跟进,为免费提供机顶盒积极买单。
离北京奥运会开幕只有150多天了,而《“十一五”时期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要求,2008年实现北京奥运会的高清晰度电视转播。如果电视数字化的进程不能加快,那么,对多数中国老百姓而言,高清晰度电视转播就缺乏实际意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联合制订的《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提出:“积极支持数字电视相关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上市公司配股和增发新股等方式筹集资金,增加对数字电视产业的投入。”该政策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实际上,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从来就不限制数字电视相关企业筹集资金。但如果所投入的项目难以有回报,那么,筹集资金的可行性也就不大。
笔者认为,在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的进程中,政府可以直接介入。我国的广播电视业,首先是事业,因此,政府对其多一些投入,理所当然。今年2月15日,美国政府表示,将向消费者邮寄40美元优惠券,帮助支付机顶盒的费用。美国商业部国家通信和信息管理局将对15亿美元的机顶盒费用补贴优惠券项目的方式来监督。《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则提出:“2010年年底前,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经省级人民同意并报财政部、税务总局批准,免征营业税,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这也可以看作政府投入的一种形式。但仅仅依靠免征三年营业税,仍难以消化免费提供机顶盒的财务压力。因此,还可以进一步通过财政补贴等形式,加大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的力度。
当然,市场运作的成分也必不可少。毕竟,广播电视业同时也是产业。在整体转换后短期盈利前景不明的情况下,笔者建议由有线网络运营商发行收益债券。这是一种无论利息的支付或是本金的偿还,均只能自债券发行人所得或利润中拔出的公司债券。发行人若无盈余,则累积至有盈余年度始发放利息。其利息并不固定,视有无利润和利润大小而定。因此,这种债券与优先股类似。从有更大回旋余地的角度考虑,这种债券设计的期限可以很长。这种债券一般不公开发行,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依旧能吸引投资者。目前,我国对发行收益债券并无规定,因而有一定的开创性。当然,政府也可以直接参与市场运作,发行市政收益债券,由某级地方政府授权的代理机构(如市有线网络运营公司)发行,偿债资金来源于项目自身的收益,并不排除政府给予一定限额的补助。发行人享有特殊的优惠待遇,一般免缴或减收利息税。
还有一点不能不提出,在解决资金瓶颈后,一旦完成整体转换,还需要培育居民自行购买电视接受终端设备的习惯。